社区矫正效果怎么样 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共同“把脉”

发布时间:2023-03-27 09:45:0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滕远宏 徐文昕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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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提高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近日,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主要是记载一些什么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有两类,一类是执行档案,这个档案是生效法律文书的集合,包含我们常说的'三书一表',即起诉书、判决书、执行通知书以及结案登记表;另一类是工作档案,这个档案是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矫正的日常记载,也是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常监管工作的体现。”

在前往司法所的途中,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邹航宇解答了人民监督员蔡勋凯提出的问题,并向其介绍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要点及监督方式。

此次检察监督涉及三个乡镇司法所,重点检查内容为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工作档案。在人民监督员的协同参与下,该院干警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随机抽取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思想状况和参与矫正的情况,告诫他们要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参加教育学习,早日融入社会。同时,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司法所监督管理问题,干警及时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了口头纠正意见。

“今天有机会全程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你们的工作表示肯定。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主动拓宽监督渠道,不仅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亦增强了检察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我建议检察机关要常态化开展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才能有效参与社会治理。”人民监督员蔡勋凯郑重地说。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将“事前介绍+事中监督+事后反馈”工作机制落实落地,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刑事执行检察规范化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滕远宏 徐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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