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1日,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助力天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度天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通报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案件特点、综合履职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发布《关于调整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通知》,并回答记者有关问题。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军出席发布。

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市检察院制定《天津检察机关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全市各级检察院均组建知识产权检察专门办案组或指定专人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优化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将集中管辖案件范围扩展到知识产权罪名及数罪、他罪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制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和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制度;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与天津师范大学共同建立“知识产权犯罪防控研究基地”,举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背景下的综合司法保护”论坛;建立天津科技企业司法保护名录,设立知识产权企业服务站,推行“司法联络员”和“企业服务日”检察产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提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履职路径,制定“津门老字号”司法保护名单,与市中医药研究院共建“中医药保护实践基地”;创作“话说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那些事儿”“凌霄说法”等宣传动漫,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氛围。
据介绍,天津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下,依法开展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全面提升综合履职能力,实现“两个首批”“两个首例”“三个率先开展”的亮点工作。“两个首批”是,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统一履行的试点单位,成立首批具有独立编制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两个首例”是,办理全国首例以合理许可费认定损失数额的涉外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和全国首例涉知识产权犯罪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案件。“三个率先开展”是,率先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探索种业保护的检察履职路径;率先开展服务中医药创新发展工作,建立“中医药保护实践基地”;率先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在展会现场设立法律服务站,探索与展会周期短、时间紧、影响大等特点相适应的快速办案机制,服务天津“北方会展之都”建设。此外,天津检察机关通过加强检校合作、检律合作,开展“老字号”保护等一系列工作,初步探索“行政+司法+社会”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设。(吕兴龙、任向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