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永华,男,1968年7月出生,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人,1986年11月入伍,1990年12月退役。2023年2月11日,为抓犯罪嫌疑人被汽车拖行千米。

2023年2月11日13时40分许,德阳市罗江区禧美酒店楼上传来一声“抓住那个人”,当时正在禧美酒店一楼的聂永华听到喊声,立即反应过来,起身追出门去,此时犯罪嫌疑人正启动汽车准备逃离。来不及多想,聂永华立即用右手使劲砸了两下驾驶室车窗玻璃,顺势用左手抓住正要逃离车辆的车门柱,试图让其停车,但汽车并未停下,反而越开越快,僵持之下,聂永华不顾个人安危,死死拽住车门柱不放,被拖行了一公里左右,双膝、双手和头部均有不同程度受伤。正是因为聂永华的奋不顾身,为公安机关侦破扰乱无线电通讯设备管理案和诈骗案提供了有力帮助。
聂永华在危急时刻,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体现了一名退役军人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彰显了“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的精神风貌,更是弘扬社会正气,引领时代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聂永华的英勇事迹被各大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点赞。
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罗江区人民政府授予聂永华“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以聂永华为榜样,为建设平安罗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文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