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减排效应研究——基于环境规制策略的调节效应
加强环境污染物与碳排放的协同治理,是“双碳”目标下实现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方案和手段。2022 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抓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 环境污染物与温室气体的生态效应同源、社会效益相似、规制原理相通,建立二者的协同治理机制具备理论可行性与实践必然性。既有研究从政策顶层设计层面,梳理了协同治理的基本内涵与重点领域的协同路径,但对协同的效应评估与效益核算的研究较少,大多文献主要检验碳排放权交易单一规制链条对中观层面碳绩效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基于二者的同源性,环境规制能对企业碳活动产生的微观影响。
在协同实践中,中央政府把控宏观政策基调,地方政府则是减污降碳的责任主体和执行主体。地方政府“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即地方政府以减少污染为主要目标的环境规制政策,与降低碳排放为直接目标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之间的协同。地方政府在环境规制政策执行中的主观因素能够对协同效应以及微观企业的低碳环保活动产生影响。受发展需求的影响,地方政府往往需要在经济与环保目标之间寻求平衡,并通过规制策略进行压力变通。但污染排放实时监控技术的存在,较好地规避了规制策略对于污染排放的影响。与污染排放实时监测的刚性约束不同,目前尚无高效便捷的方式进行企业碳排放量的监控,这导致规制策略中暗含的政策弹性会在微观企业的碳绩效中得到更显著的体现,即消解掉企业部分碳约束,给企业减排降碳带来不利影响。 由此可见,环境规制对企业碳排放的影响,除了规制政策本身的治理效应,亦与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中的主观策略选择有关。
本文考察地方政府环境规制与碳交易制度对企业碳排放的协同治理效应。研究结果显示:在碳排放权交易与环境规制的双重影响下,高碳企业的碳排放量显著下降,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会导致企业碳排放量增大,而碳交易制度在环境规制策略与企业碳排放量之间起到负向调节作用,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缓解环境规制执行中的策略选择缺陷。同时,环境规制与碳交易制度的减排作用具有负向的空间相关性,地方政府规制策略对企业碳排放的消极影响具有正向的空间相关性。 在这种空间相关性下,碳交易制度的负向溢出效应依然可以纠正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给企业减排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文研究对于加强环境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的协同治理,实现企业绿色发展有如下政策思考:第一,确立以市场化规制手段为核心的环境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地方碳交易试点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管理体系。 第二,优化地方政府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政策设计,立足于双碳目标的迫切性,应适时统一二者顶层设计,明确协同发力点,建立联合管理体系。第三,关注地方政府的策略规制因素,避免因某一规制链条的策略执行影响其他规制链条的治理效果。第四,关注地方政府规制政策的空间溢出效应,进一步统筹完善区域政府间的联合防控责任机制。
作者信息:
周 行: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马延柏:兰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