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这么热,你们还跑这么远来看我们,感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关心。上个月司法救助金已经到账了,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司法救助申请人李大爷家中回访,给李大爷一家送去米、油等生活物资,李大爷握住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1998年10月15日下午,陈某某邀约王某某等3人到江陵县沙岗镇丁垸村的李大爷家门口盗窃养殖的甲鱼苗630只,根据2012年经江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经估价鉴定,被盗的甲鱼苗价值为8820元。因陈某某是无业人员,销赃后将赃款全部挥霍,无赔偿能力。本指望养殖甲鱼维持生计的李大爷一家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

75岁的李大爷孙子在江陵就读初中,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依靠种植8亩薄田,他和老伴年事已高,已丧失劳动能力,老伴为聋哑重度残疾,儿子和媳妇无一技之长,经济生活困难。近期,李大爷来到检察机关希望为其挽回经济损失,办案检察官在核实案卷材料后立即前往李大爷家中及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李大爷家庭的生产、生活等情况。
随后,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向江陵县委政法委作专题汇报,争取以最快速度完成司法救助程序。2023年4月,在多方努力下,李大爷的司法救助申请获批。前不久,李大爷已经收到了司法救助金。

救助金发放后,关怀仍未止步。办案检察官还采取定期电话回访的方式,关心李大爷一家的生活,开导李大爷重振生活的信心。
司法救助回访制度是检察机关对被救助人实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保障。“今后有什么困难可以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来帮您想办法解决。”在回访中,办案检察官表示将持续关注李大爷一家的生活实际,用心用力用情将司法救助落到实处,做好司法救助的“后半篇文章”。(杨柳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