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举行烟草企业慈善捐赠情况信息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06-19 11:10:0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魏博
分享到:
20K

6月15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烟草企业慈善捐赠情况信息交流会,会上发布的监测信息显示,近年来烟草企业以慈善捐赠的名义举办了各种类型的赞助活动并进行宣传,与会专家认为,这些“慈善捐赠”的实质仍是一种营销手段,依然不能改变烟草有害健康这一事实。

2006年在我国生效的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将烟草广告和促销定义为“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宣传、推介或活动,其目的、效果或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促进烟草使用”。

《公约》5.3条实施准则明确规定:烟草业的利益与公共卫生政策之间存在根本的和无法和解的冲突;像对待其他烟草业一样对待国有烟草业;缔约方不应接受、支持或认可烟草业组织、促进、参与或进行青少年和公众教育活动,或者任何与烟草控制有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活动;不应同意、支持、合作或参与烟草业据称对社会负责的活动。《公约》第13条明确要求:缔约方应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迎来首次修订,专家建议应借机对慈善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进行修订,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制品,使其符合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禁止烟草赞助的要求。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原主任,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姜垣在发言中指出,目前对于烟草业促销和赞助我国尚未有法律约束,2016年9月1号生效的《慈善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与《公约》要求全面禁止烟草赞助差距较大,无法实现履约的要求。另外,由于对违法者尚未规定具体罚则,当前的法律条款亦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姜垣通过整理《中国烟草年鉴》历年烟草公益赞助数据金额,对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前后烟草公益赞助情况进行对比,发现2011-2019年,烟草行业公益赞助金额基本呈现上升趋势,在2016年达到最高值(31.3亿元),2017年呈现明显回落,从2018年开始又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控烟办研究员王观针对中国互联网烟草广告和促销现状,并指出互联网烟草广告和促销信息隐蔽性极强,且具有精准化、个性化、社交化的优势,平台应加强法律意识,加强烟草销售行为、渠道及终端等自我监管。

中国网官方微信
中国国情
网站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