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天津武清区南蔡村镇粜粮务村仓储地块、大良镇中迤寺村商业地块成功完成挂牌入市,敲响了天津市本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第一锤”,标志着武清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唤醒”了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是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践行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区委“3+1+1”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为农村地区产业兴旺、农民增收带来了新渠道、新希望。

自2023年3月被自然资源部纳入本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来,我区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武清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高位谋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保障试点工作科学、有序、稳妥实施。

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作为试点牵头部门,紧紧围绕“二三二”工作原则,瞄准“盘活增值”目标,优先选择符合入市条件、具有典型代表的南蔡村镇粜粮务村、大良镇中迤寺村两宗地块,主动担当、积极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速完成挂牌入市。
抓住“两项前置条件”开展排查,夯实工作基础。采取内业初查、实地核查等方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持续开展村庄规划“上下动态对接”,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特别是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推动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夯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管理的数据基础。本次入市的两宗地块均已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和集体所有权登记,均为有合法土地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
紧盯“三项负面清单”严把标准,守牢原则底线。为审慎推进试点工作,在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全程把牢“不能通过农用地转用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不能搞商品房开发”的原则,确保试点正规有序。经深入分析,我区入市土地均用于乡村振兴用途,产业优良,不涉及环境污染,对周边农村经济发展均有带动作用。本次入市的两宗地块分别为农村设施农业配套的仓储冷库用地、蔬菜批发市场的商业用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探索“两项重点机制”积极推进,加快项目落地。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研究制定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加强集体收益监管,引导集体土地用于扩大再生产、帮扶、医疗、扶贫、基层治理、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保护农民集体和个人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意愿。为尽快完成此次两宗地块挂牌入市,区级领导小组主动开展政策宣传,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了解农民集体及个人对土地不同利用方式的收益情况,指导集体组织科学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并根据模拟测算的实际收益情况合理制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最大限度发挥集体土地资源价值,为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好头、起好步。

下一步,天津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将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保障入市土地权能,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边试点边总结,积极稳妥推进新地块入市,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武清经验”,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做出规划资源贡献。(吕兴龙 崔焕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