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法守法,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优化税务执法“1331”制度,通过“事前提醒、事中说理、事后说服”的“全过程说理式执法”,进一步讲清事理、法理、公理、情理。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畅通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沟通渠道,化解涉税争议8件,问题解决率达100%。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现税务柔性执法温度,2023年以来共落实“首违不罚”6次。
护法用法,严守法治红线。建立“税源推荐—法制审核—人事把关—党委确定”的税收法治员聘任机制,选聘“三师”人才、业务骨干为税收法治员,明确了日常执法、行政处罚、涉税争议等6类需要法治员进行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的工作清单。目前,结合人员情况调整聘任税收法治员5名,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
崇法学法,厚植法治氛围。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理念。将学习各税(费)种和税收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作为股务会的固定内容,推动学法日常化、制度化,提高一线税源干部执法水平。对新进人员采取“线上+线下”“午测+夜学”相结合的方式备战执法资格考试,为其今后规范、精准执法扣好“第一粒扣子”。(倪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