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2023年营商环境“轻嵩办”第二期应用场景发布“轻嵩证”

发布时间:2023-07-17 14:12:2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姚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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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嵩明县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大服务力度,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轻嵩办”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并于今年7月3日发布首批6个营商环境“轻嵩办”应用场景。近期,嵩明县着力于解决企业“办证难”问题,发布7个“轻嵩证”应用场景,为企业办证提速提质提效,全力以赴解决企业忧心事,助力企业实现更大发展。

现向社会公布第二期“轻嵩证”应用场景。

“一业一证”办理压缩至0.5小时

县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对标大庆高新区推进“证照联办”先进经验,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率先在全市开超市、开饭店、开便利店、开药店等6个事项实现集成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一体监管”,把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个许可证,整合成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半年,全县办理35户行业综合许可证。除药品、餐饮需现场核查外,其他“一业一证”办理实现0.5小时审批,大幅缩减审批环节和时限,切实降低企业准营成本。企业只需在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即视为符合亮证要求,让市场主体放心创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压缩至0.5天

县发展改革局对标厦门市先进经验,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备案流程、备案环节、备案时间和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以争创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优质服务明星窗口为载体,以办事人的满意度作为工作落脚点,实行备案管理的社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只需在开工建设前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相关申请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产业政策审核后即可完成备案。全县社会投资备案项目实行0.5个工作日内办结制,办理时限由原来3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了83%。项目备案全程网上办理,极大简化了备案办理流程。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压缩至3个工作日

县应急局对标山东临沭县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材料,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全面提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实效。通过公示公告和线上群文件共享等方式,一次性告知群众审批条件,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法定办理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非关键性申请材料缺失或有瑕疵,但不影响审批结果的情况,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容缺受理,按正常流程进行审批。上半年,共受理办件2家,办结率为100%。

施工许可办理压缩至1个工作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标上海市优化申报与审批流程,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效率、便利企业,大幅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一方面,加强与属地沟通联系,主动上门服务,及时指导企业准备办理施工许可所需材料,同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指导工作,大大提高办理效率,上半年,共办理施工许可9件,均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建设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施工许可证,平均耗时1个工作日;另一方面,推行“分段施工、桩基先行”模式,对施工现场具备条件的,项目方可先期开展土方、护坡、挡墙等工作,进一步压缩施工工期,促成企业早开工、早见效。

县交通运输局对标浙江温州先进经验,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权,从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精简到一个工作日。实现最多跑一次,对符合申请材料企业采取当日受理、当日答复、当日办结形式,大大提高施工许可办理效率。

消防安全行政许可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为全面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有效化解老百姓办证难,乱投入等问题,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对标北京市先进经验,推行事前服务,对拟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行政许可的,申报人可在领取申报材料和一次性告知单时提出事前服务申请,县消防救援大队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场所现场进行事前检查服务,一次性告知现场需整改问题,有效避免受理后现场检查不合格,无法出具合格意见书等情况。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办理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许可;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办理时限由原来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审批结果可采用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评价覆盖率100%。

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有温度

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对标上海市,针对企业对于排污许可证管理的难点、堵点,在全市首家开展排污许可证办理“暖心”行动,持续提升排污许可证办理的贴心度。一是“贴心办”,在企业许可证有效期满60日前,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主动服务,提醒企业提前完成续证工作,打好服务“暖心牌”;二是“专业办”,邀请省市专家开展3期排污许可申报专项培训,委托市评估中心进行技术评估,对企业进行专业化帮扶,提高排污许可证办理质量;三是“精心办”,现场指导帮扶企业填报排污许可证,深层次多角度解读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真正做到“送服务上门”,让企业办事“少跑路”,缩短排污许可证办理时限。上半年,累计开展企业帮扶30余家次,完成31家排污许可证核发业务(其中4家首次申请、15家延续、2家重新申请、7家管理级别变更和3家注销业务)。

嵩明县首宗“标准地”出让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流程,建立“标准地”供应制度,促进园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县自然资源局对标安宁市先进做法,积极推进落实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区管委会制定的《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4月26日,嵩明县挂牌成交一宗工业用地,实现了嵩明县首宗“标准地”供应,出让面积73.76亩。该宗地按照“标准地”改革要求实行双合同出让,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该宗土地出让前,按照“标准地”改革的指标要求,开展环境、水土保持等区域评估,推动“多评合一”和成果共享共用,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用地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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