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坚定围绕上级院关于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打造广泛参与的“大调研”工作格局,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谋划为先,构筑格局
牢固树立检察理论研究既引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也推动检察制度健全完善的正确认识。注重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理论研究和检察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关系,多次召开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以院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人人参与其中”的调研大格局,重点围绕“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目标,对标自治区院、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要点,力争提高成果转化率。为解决调研成果不高、论文质量不优现状,成立调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全年调研任务分解表,确保持续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质增效。
领导带头,骨干带动
院党组充分发挥“领头雁”的示范作用。院领导带头成立调研骨干小组,带头申报高检院、自治区院课题,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做好理论调研的方向和选题。同时各部门业务骨干带动,形成以业务骨干为中坚力量,带动本部门其他检察人员以业务工作为依托,通过办案研究,将基础理论研究和业务应用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检察人员针对工作办案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分析总结问题,将理论研究思维融入办案实践中,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的重点,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努力为检察实践提供更多的理论产品。
创新机制,培养人才
为使检察调研工作形成合力,我院成立了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机制。同时注重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注重对青年检察人员的“传帮带”,利用年轻检察人员法律知识扎实、工作积极性高的优势,鼓励检察人员开拓视野,积极参加理论探讨及各类培训活动,由调研骨干带徒“授艺”加强指导,让青年检察人员多写多练,形成“在选中练、在练中比”的常态化氛围,通过在实践锻炼中提升理论调研能力,从而培养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检察业务骨干,推荐参选全区、全市检察理论调研“人才库”。
转化成果,融入考核
积极推动检察调研理论成果的转化,对本院检察人员撰写完成的理论调研文章经院党组会、研讨会进行甄选,对其中选题切合实践、质量较高的作品积极向上级院、知名刊物推荐,并将符合征文主题且质量较高的作品推选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同时将检察理论调研任务的完成质效融入考核。建立调研奖惩机制,根据调研分解任务将调研工作完成情况和采用情况进行半月通报,督促落实稿件报送工作。根据调研文章成果在上级院各类理论和实务调研活动中刊发、通报表扬、获奖的,给予不同等次的奖励。对调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进一步调动检察人员理论调研积极性。
今后,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将更加重视检察调研工作,注重培养调研能力,激励检察人员积极参与检察理论调研工作,以司法办案、检察改革、社会治理等为重点,再接再厉,努力探索,争取撰写更多有理论深度、更具指导实践价值的文章,努力实现从“增量提质”到“提质增效”的更优转变,促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可持续发展,力争推出更多高质效的理论成果,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供理论支撑,实现检察理论研究与服务检察实践融合发展,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添砖加瓦。(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 乌日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