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推进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为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大幅提升听证工作参与司法活动精度、效率和效果,充分发挥听证员作为参谋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的积极作用,以“程序正义”促“实体公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最大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和价值,助推法律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一、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1.开展定期专项培训
通过提高培训针对性,落实初任培训及年度专项培训计划,重点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中关于听证案件范围、程序、履职及保密等内容,增强听证员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和认同感,并组织开展听证员年度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听证员履职能力。
2.不定期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在听证员工作群及时推送、转发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司法解释等,组织学习听证员履职必备的法律法规以及刑事办案环节、标准和流程,同时互相学习、交流和讨论,加深对案件监督工作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打好听证员“内功”基础,做到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督到要害。
二、全面参与履职,提升监督质效
1.充分参与检察工作,实现全流程监督
对听证工作实施“全流程、闭环式”管控,覆盖从业务部门提出需求、抽选指派、确认参与活动到案件现场听证、发表听证意见及采纳情况等各环节,通过全程动态监督,确保个案听证质效,从而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能力和水平,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推动听证员参与检察监督整体质效提升。
2.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深做细规范化管理
制定《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对听证员履职监督方式、范围、程序和履职保障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听证程序顺利进行。同时综合听证员任期内履职情况、岗位调整等具体情况进行人员动态调整,推动该办法落实见效,抓实监督质效。
三、拓宽监督渠道,提升“三个效果”
1.拓展监督外延,充分发挥听证效果
立足听证员岗位优势和专业优势,在检察办案活动中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同时拓展听证员履职渠道和领域,扩大检察听证工作的影响力,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2.畅通民情民意,助推听证工作走深走实
以检察开放日、检察座谈会等活动为契机,积极邀请听证员作为民情民意代表到场,切实发挥听证员的外部监督作用,增强检察工作接受监督的主动性、透明度,把好智囊“监督关”,做优做实人民至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蒙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