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工业企业如未有效辨识有限空间并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极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加之若不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作业人员对危害认识不清,一旦遇有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实施盲目施救,必然出现扩大伤亡的严重后果。
自“两手抓、双胜利”行动开展以来,泰顺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紧盯风险辨识、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各项重要环节,不断压实乡镇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精准执法为抓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
现场查实:2023年9月11日,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在“平安护航亚运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中,发现某企业未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对有限空间(抛光车间不锈钢粉沉淀池)作业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经立案调查证实: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处理结果: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有限空间作业类第一档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该企业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人民币5000元和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现场查实:2023年9月11日,泰顺县应急管理局在“平安护航亚运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中,发现某企业未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对有限空间(锅炉)作业进行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经立案调查证实: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处理结果: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有限空间作业类第一档规定;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对该企业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人民币5000元和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启示:
有限空间是工业企业的“隐形杀手”,在被人们所忽视的同时也极易酿成群死群伤的惨痛事故。因此,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危害辨识和控制,对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意义重大。
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审批手续,重点确认相应防护措施,确保作业现场有持续稳定的机械通风,并配备空气呼吸器等个体防护装备和应急装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泰顺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