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效率再提速:实质解纷,首案审结

发布时间:2023-11-07 11:07:2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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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古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泸州市赤水河流域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集中审理首案。

2022年,居住在合江县的原、被告因林地权属、砍伐林木赔偿事宜发生纠纷,经村委调解未果,故诉至合江县人民法院请求依法保护。因该案系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赤水河流域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集中审理的通知》出台后的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故由古蔺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

实地查勘,掌握争议焦点。争议地位于赤水河干流流经区域内,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为充分了解案情、妥善审理该案,承办法官到合江县案涉林地进行现场勘验、调解。因双方矛盾争议大,承办法官到达现场后,双方当事人言语激烈、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及时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并适时提出解决方案。虽双方暂未达成调解意见,但该起纠纷已有化解的可能。

巡回审理,固定司法证据。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无法操作智慧设备网上开庭,古蔺县人民法院决定到当地村委会巡回审理,并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祝梅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庭前沟通过程中,双方针尖对麦芒,谁也不服谁,审判人员及时引导双方理性维权。通过公开、公正的庭审,法庭及时固定了双方诉辩情况、证据材料、辩论意见,为依法化解纠纷奠定基础。

协同调解,实质化解纠纷。庭审结束后,古蔺县人民法院持续跟进协调。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冷静下来,愿意继续回到谈判桌上尝试以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古蔺县人民法院及时掌握双方思想动态,在前期勘验、庭审的基础上,协同当地党委政府、村委以及双方子女组织双方再次调解,从有利生产、团结互助、文明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到证据规则、林地权属争议的解决办法等法律规定,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开导劝解。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当场划分界限,原告申请撤回诉讼,古蔺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准许。至此双方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事后,双方当事人还对古蔺县人民法院、当地村委表达了感谢。

该案是泸州市赤水河流域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集中审理的首案。该案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体现了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也体现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集中审理的优势和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跨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成效。

下一步,古蔺县人民法院将持续通过专门化、专业化的审判,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司法能力;强化司法协同、对外衔接,延伸环境资源审判司法服务半径;以高质量、务实、为民的司法举措,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诸琳、罗评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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