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3年11月21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山福镇应急管理中心执法人员对温州某五金加工厂进行应急预案开展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该单位已取得营业执照,现有员工6人。检查发现该单位已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2023年1月1日至11月21日期间未开展过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查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第二部分裁量细则一、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十五)应急预案管理类第七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中【处罚档次】一档“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及【裁量幅度】一档“责令限期改正,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1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2.7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温州某五金加工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是应急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才能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出最佳的应急处置,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现场处置预案的制定不仅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还要考虑演练的过程和方法,以评估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落实应急预案演练现场处置预案,保证演练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的重要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演练进行统筹安排,包括经费保障、演练计划和物质以及组织实施措施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鹿城区山福镇应急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