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公众利益。今年以来,浙江省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刚性推动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形成持续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强化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对以下特种设备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温州某过滤器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案
2023年11月30日,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温州某过滤器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3号车间内有1台平衡重式叉车正在使用,执法人员要求提供上述叉车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当事人无法提供。经查明:温州某过滤器有限公司购进了1辆平衡重式叉车,由其员工刘某在厂区里使用上述叉车。截止被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时,当事人的上述叉车未经检验且处于使用状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二、浙江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叉车案
2023年12月6日,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浙江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房内有1台叉车正在使用,且现场无法提供合格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中旬购进1台叉车用于其日常生产搬运货物。至2023年12月6日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检查时止,当事人的上述叉车未经检验且处于使用状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三、温州某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案
2023年12月15日,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文成县某养老院由温州某电梯有限公司维保的电梯进行检查,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发现,该电梯的维保单位未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经查明,温州某电梯有限公司在2023年11月19日、2023年12月4日对文成县某养老院的电梯进行维保时,仅上下乘坐1次电梯就完成对电梯的维保,未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温州某电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四、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案
2023年12月15日,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文成县某小区由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维保的电梯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电梯的维保单位未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经查明,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3日、2023年12月4日对文成县某小区的电梯进行维保时,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电梯“底坑环境”等项目进行检查维保,且未对维保情况进行记录,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要求。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五、温州某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案
2023年12月7日,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文成县某中心小学由温州某电梯有限公司维保的杂物电梯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电梯的维保单位未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经查明,温州某电梯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与文成县某中心小学签订维保合同,负责该小学1台杂物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至2023年12月7日止,当事人未对上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要求。温州某电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作者:周友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