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22日,黄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浙CM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行经文成县百丈漈镇大南线违反禁令行驶。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100元整。
典型意义:马路千万条,一端连着自己的出行安全,一端系着全家的幸福美满……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仅会给其他车辆行人造成不便,更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和安全带来危险,广大司机驾车时,一定要观察路旁的标志,不要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
案例二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25日14时50分,在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百丈漈镇石庄路63号发现一户居民有倒卧燃气气瓶的违法行为。至调查时止共发现倒卧燃气气瓶一只,违法性质为:倒卧燃气气瓶。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处罚。
典型意义:近年来,燃气作为一种常见的能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商业餐饮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不当使用燃气往往会引发严重的火灾事故。日常生活中一定做到用气不离人,人走阀门关。要购买选用合格的燃气灶、胶管、气瓶,同时不得擅自改动、改装燃气管线、灶具等设施,不得不当使用燃气瓶。若遇严重情况,要迅速远离危险位置,并拨打119报警求助。
案例三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25日09时36分,某居民在温州市
文成县百丈漈镇百丈漈路16号实施倒卧燃气气瓶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50)的处罚。
典型意义:燃气事故往往是由于气体泄漏在密闭环境内聚集所引起的,当可燃气体达到一定浓度时,一丝静电产生的火花都可能引发爆燃。此外,燃气泄漏还可能导致人体一氧化碳中毒,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情况。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我们在使用燃气时务必要规范使用,避免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并且要定期检查燃气设施是否存在老化、松脱等现象,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案例四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22日,在文成县百丈漈镇,刘某某驾驶一辆轻便三轮摩托车行经百丈漈镇大南线处,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查刘某某并未取得相应驾驶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对当事人刘某某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车辆的行车安全至关重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均属于属严重违法行为,容易导致事故发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对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照法律查处,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五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22日,在百丈漈镇镇头村,郑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浙C9XXXX的载货汽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罚款150元整。
典型意义: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多方面。驾驶人在疲劳状态下如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这些因素都可能会导致驾驶人出现操作失误,或修正时间不当,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六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20日,在百丈漈镇大南线24公里处,赵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渝D2XXXX的重型自卸货车行经百丈漈镇大南线24公里处违反禁令行驶。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100元整。
典型意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是指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没有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来行驶车辆,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违规转弯、压线行驶、违停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为。为了达到安全行车的目的,驾驶员在车辆行驶途中,还是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指示及相关禁令指示标志来行驶,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能为车主降低经济损失。
案例七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21日,在文成县百丈漈镇,刘某某驾驶的赣EBXXXX行经百丈漈镇,经文成县交通运输局超限运输检测监控设备检测为车货总质量28242千克,超限质量为3242千克。刘某某驾驶的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已通过短信告知当事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并告知其处理地点。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的规定,对当事人刘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大型车辆的行车安全至关重要。货车超限超载运输属严重违法行为,超限超载会给道路交通带来潜在的危险,容易导致车辆失控、桥梁倒塌等事故发生。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对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及时依照法律查处,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者:胡千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