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文成县珊溪镇公布5起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1-11 15:43:4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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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浙江省文成县珊溪镇持续推动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浙江省文成县珊溪镇公布近期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儆效尤。

案例一

2023年12月25日,浙江省文成县珊溪镇综合执法中队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辖区燃气使用单位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吕某某在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珊溪镇坦岐村惠民路15号实施倒卧燃气气瓶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五十元。

案例二

2023年12月14日,文成县珊溪镇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郑某某在珊溪大厦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瓶车行为。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进行教育处罚,当事人也配合整改,已当场消除影响。执法人员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五十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3年12月24日,文成县珊溪镇南阳村村民毛某某在南阳村杨梅山焚烧杨梅枝干。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四

2023年12月20日,珊溪镇交警中队在文成县珊溪镇峃院线查处交通违法时,发现彭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经检测,该车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驾驶人彭某某作出行政处罚200元。

案例五

2023年12月27日,珊溪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烟花爆竹制品吉祥满地红百子炮、开门红烟花、名扬烟花等非法存储在珊溪镇联新村26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刘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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