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30日 前锋区所有天然水域全面禁渔
3月11日,在前锋区大佛寺街道六角丘广场,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正在向群众讲解禁渔期、禁渔区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全力维护春季禁渔良好秩序。
“我们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思想认识,让他们了解开展长江禁捕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在禁捕期内捕鱼等属于违法行为,共同保护好生态环境。”前锋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主任刘高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前锋区所有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渔,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近日,前锋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执法部门启动“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将持续到6月30日。
其间,各执法部门将通过水陆并行、部门协同的方式,在全区天然水域常态开展日常巡查执法。通过水上航巡,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及渠江两岸违规垂钓行为;加强沿岸陆巡,纠治违规垂钓行为,宣传十年禁渔、休闲垂钓相关管理规定;不定期开展检查渔具店、餐饮店及水产品市场,查处违规销售禁用渔具行为和销售、运输、收购长江野生鱼行为。通过专项督查、日常巡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织牢禁捕退捕工作密网。
行动开展以来,该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共开展联合执法3次,出动执法人员27次,收缴违法渔具2副、钓具3根,批评教育12人。(朱艳、吕甜/前锋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