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护航“攀果” 锋“芒”毕露

发布时间:2024-04-12 16:03:0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杨茜、刘刚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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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起立!”

“本院判决如下:被告玉林市玉州区帝味轩水果店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谢某货款107.6元,并支付原告谢某赔偿金500元”。

当法槌落下,全国首例消费者起诉销售假冒“攀枝花芒果”案,于4月3日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其实这起案件的金额并不大,从我发现他们假冒‘攀枝花芒果’到找到部门帮忙鉴定,再到提起诉讼,多个部门都给与了最大的支持和帮助,看得出来攀枝花对‘攀果’的重视和保护的力度。”在全国首例消费者起诉销售假冒“攀果”案审判结束后,原告谢先生激动地说。

从案发到开庭仅用时20天、多部门协同配合、成功判决涉案商家“退一赔三”.......这起案件宣判的背后,是市、区两级多个部门坚决打击假冒“攀果”违法行为、净化“攀果”市场、促进“攀果”品牌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快速反应 验明“真身”

立案受理谢先生的起诉后,区法院第一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向案涉商家电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随即开庭。经庭审查明,商家在淘宝店铺的案涉商品界面标有“攀枝花凯特芒果、原产地直发”等字样,且在与消费者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前明确告知其所销售产品是新鲜的攀枝花凯特芒果。消费者基于对商家误导性宣传的影响,于今年3月与其建立买卖关系。

商家所售芒果物流信息显示发货地为广西南宁,且网购芒果与“攀枝花芒果”品质差别较大,后由攀枝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和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攀枝花凯特芒果上市时间为每年7月下旬至12月底”“经实物与照片观察,该照片内芒果与实物不是攀枝花芒果”,证实商家所售芒果并非“攀枝花芒果”。

20天的时间,验明了“李鬼”的“真身”,将不法商家的无良行为“打回原形”。这一切都得益于攀枝花市出台的一批能管用、见效快的措施和科学有效治理的长效机制。

2023年以来,市法院、市检察院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攀枝花芒果”等地理标志产品法律保护的行动方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芒果、石榴、枇杷等特色水果为重点,打击网络销售、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的假冒行为,探索形成4个“四”工作经验,持续打击假冒“攀果”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有效保护“攀果”品牌的良好形象。

区法院法官、本案审判员陈敦婳表示,“保护‘攀果’,对于攀枝花市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品牌维权、促进攀枝花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更展示了保护地区品牌的司法决心和力量。”

该案通过审判的方式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背后关联的公共利益进行保护,因为市民们的加入,也为打击假冒“攀果”品牌增添了新的途径。

“攀枝花芒果”的前世今生

从攀枝花种下第一棵芒果树,到现如今“攀枝花芒果”成为攀枝花市的一张靓丽城市名片和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之一。攀枝花市区域内现有芒果种植面积约103万亩,产量约54万吨,是全国纬度最北、海拔最高、成熟最晚的芒果产地,“攀枝花芒果”畅销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大中城市,出口俄罗斯、德国、加拿大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2010年3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攀枝花芒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还获得绿色食品等认证。“攀枝花芒果”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变大的蝶变之路。

“攀果”成“宠儿” 利益驱使现“李鬼”

攀枝花独特的南亚热带气候、优越的土壤和自然资源,为孕育优质芒果提供了天然温室,使得攀枝花的芒果外观好看、质地细润、甜而不腻。正因为如此,“攀枝花芒果”成为了好吃嘴们的“宠儿”。

名气大+口感好+市场认可度高,“攀枝花芒果”引来“李鬼”冒充。一些不法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打时间差、以次充好、假冒“攀枝花芒果”,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攀果”品牌形象。

“李鬼”出现 “我们”很受伤

在海南、广西等地,芒果2-4月份就已经开始成熟上市了。但是在攀枝花,这里最“早熟”的芒果品种也要在6月左右上市。

据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数据显示,西区共有芒果面积18116.9亩,主要分布在格里坪镇新庄村、金家村、庄上村等地。以凯特、吉禄、金煌等七个优良中晚熟品种为主,其中,凯特芒果种植面积占全部芒果面积的75%。

在格里坪镇新庄村八组,时下“攀枝花芒果”正处于挂果期,贵妃的果子大概在豌豆和胡豆般大小,而凯特和金煌等大品种的果子不到一个鸡蛋般大小。村民李洪祥正在自家芒果地里忙活着,51岁的他种植芒果近30年了,修剪树枝是为了确保芒果的坐果率,更好维持果子的营养,这样才能结出高品质的果子。

“经常有外地的消费者问我为什么攀枝花芒果有些好吃有些不好吃,我给他们说你们买的有些可能是外地冒充的,所以味道不好。听说西区前几天宣判了一起假冒‘攀枝花芒果’的案件,我们果农听到都很高兴。”李洪祥一边修剪着芒果枝一边说道。

“每年,芒果成熟后受市场和其它因素的影响,价格会有所区别。我们这儿的凯特芒果市场价大概2元至3元一斤,金煌和贵妃大概4元至5元一斤。其它地方的凯特芒果市场价可能在1元至2元一斤。挂上‘攀枝花芒果’的牌子后价格会有所上调,卖得也会更好,但是这却害苦了我们。”李洪祥介绍道。

冒牌“攀枝花芒果”搭便车销售,以低廉的价格、参差不齐的品质充斥市场,挤占了市场份额,使果农们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不仅如此,买到冒牌果的消费者误认为“攀枝花芒果”名不副实,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攀枝花芒果”这一金字招牌,保护“攀枝花芒果”迫在眉睫。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攀果”品牌

为了给予“攀枝花芒果”更坚实的保护,近日,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市场销售主体及“攀果”种植农户对如何系好“攀果”保护“纽扣”进行座谈,并同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提出了“地区认证”、加大假冒伪劣打击力度、适时出台司法建议等。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建设,法院履职还需要更深入、更精准。从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保障产业振兴,最后落脚到服务乡村振兴,我们将用实际行动为乡村振兴事业新图景和守护‘攀果’品牌助力。”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阙甜甜介绍道。

区市场监管局也在不断加强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去年,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1家超市销售“小台芒”,经查,该批次“小台芒”标签产地为攀枝花,实际为海南产品,超市的行为涉嫌虚假标注产地,该局立即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加强“攀枝花芒果”地标品牌管理、产品认证、商标注册等工作,持续开展“打击假冒攀枝花特色农产品专项执法行动”。

据介绍,区检察院将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攀果”保护工作,梳理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其它假冒“攀果”案件,探索如何发挥两家单位职能优势,共同推动销售市场乱象整治。

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也将继续加大“攀果”市场推广力度;做好“攀果”配套服务,降本增效,解决“攀果”全产业链的后顾之忧,增加果农收入。

从有到优,味道好、营养佳;从优到强,品牌响、竞争力强。“攀果”不断强化从种植到消费全过程质量管控,逐渐成为大家都爱的“香果果”,并成为助力产业振兴、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金饽饽”。

西区也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为推动“攀果”产销两旺创造更好条件、提供更优服务,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攀果”品牌。

保护“攀果”还需要更多的“谢先生”

“作为攀枝花人,看到有人用其它地方的水果冒充我们这的水果,我觉得很气愤,也不能允许他们这样砸攀枝花的招牌,这也是当初我决定用法律维护我的权益的初衷。”全国首例消费者起诉销售假冒“攀果”案原告谢先生说。

谢先生的“首例”说明了消费者法律意识的提高,消费者敢于说不、敢于维权,这更有利于“攀果”品牌的保护和发展。

“攀果”的保护,不仅仅是依靠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力量,消费者和种植户自身的维权意识也很重要。只有当消费者、种植户、“攀果”经销商等,和地方保护机制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地遏制假冒“攀果”品牌违法行为的蔓延,形成对不法商家的有力制约,并通过法律的制裁,有效震慑那些觊觎暴利的不法商家,让他们不敢再肆意妄为。(杨茜、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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