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通报一起违规违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25 11:14:1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为深入推进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威慑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期,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查处1起违规违法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10日,七都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执法人员对唐某某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七都街道板桥社区某小区的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唐某某在该施工场所进行无证电焊作业。该小区属于高层住宅,其行为属于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随后调查取证后移送给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立案调查。4月17日,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以涉嫌消防违法适用行政拘留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执行行政拘留。

查处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之规定

【处罚结果】:决定对当事人周某某处行政拘留2日。

案例评析

高层建筑的特点是层数多且高、人员集中、发生火灾时火势和烟雾蔓延快。焊接作业是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的作业。在高层建筑焊接作业过程,温度高,易使可燃物着火爆炸,易造成重大火灾,且高层建筑高达数十米,甚至达数百米,发生火灾时扑救相当困难。因此作业人员需要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具备专门的操作技能资格,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才能上岗作业。本案当事人唐某某在高层住宅从事焊接作业,未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资格,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严重后果。本案的查处,不仅是对当事人的警示,也有效保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鹿城区七都街道)

中国网官方微信
中国国情
网站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