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工作组莅临眉山调研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30 10:54:5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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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陈培勇、国家档案局业务指导司专业档案业务指导处处长张华滨带队莅临眉山调研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四川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孔祥贵,省委办公厅档案管理一处副处长万军、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向军,市委办副主任向涛,市司法局副局长牟锐,县(区)分管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到仁寿汪洋司法所、仁寿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详细了解仁寿县开展“片区制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和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对仁寿县推行“765”工作法,“855”工作模式,“严、普、宽”三色分类法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和创新“委托授权”亮牌执法给予充分肯定。在汪洋司法所随机抽取2本社区矫正档案进行仔细检查,全面了解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全流程工作。在彭山,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彭山区社区矫正中心,实地查看中心综合管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三个功能区十八个功能室规范化建设运行情况,详细了解社区矫正档案室规范化建设、档案整理归档保存、档案管理制度等情况,现场观摩智慧矫正信息化运用演示,听取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参观结束后,随即召开社区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座谈会。

会上,与会同志围绕司法部、国家档案局起草的《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紧扣社区矫正和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积极思考,踊跃建言,为办法的出台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提出了30余条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四川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该项工作纳入了平安建设工作考评体系,制度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调研组组长陈培勇强调五点意见。一是要提高对社区矫正档案工作的重视,社区矫正档案体现的是刑事执行的全过程记录,他与法院判决文书、检察起诉文书等档案同等重要,社区矫正档案好坏直接影响到社区矫正机构是否落实好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重要依据。二是做好社区矫正档案工作要切实解放思想。要创新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新思路,化繁为简,对有的文书档案是否要留存,留存多久,是否需要重复留存要客观的作出判断,要大力推行电子档案的运用,加强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避免档案重复使用,节约成本。三是要争取检察机关的支持。要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在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上主动接受监督,争取工作支持。四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不要事后找原因。要强化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主动抓早,抓小、抓苗头,要重点突出,兼顾全面,在监管教育方面想办法出实招,确保安全稳定。五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哲学、心理学、教育学、经典文学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多方面业务水平,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行为状况,摸清底数,增强监管教育能力。

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乐山市峨眉山市司法局、资阳市安岳县司法局、彭山区司法局、仁寿县司法局、青神县司法局等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眉山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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