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法官四次“上门”后 他拿到了赔偿款
“真的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耐心跑前跑后,我儿子这笔赔偿款不会这么快拿到!”4月24日,法庭门口当事人蒋甲拿着一面锦旗对着法官连声道谢。
蒋甲与蒋乙是堂兄弟,2023年2月的一天,蒋甲5岁的儿子蒋某泽同蒋乙10岁的儿子蒋某科在家中院坝外的田野里玩耍,时值初春,田里尚是枯草一片,秸秆满地,蒋某科拿秸秆挥舞玩耍时,不慎戳中蒋某泽左眼。事发后,蒋甲带儿子辗转多家医院诊治,最终经医院诊断为:左眼穿通伤;左眼眼内炎;左眼视网膜脱落;左眼外伤性白内障。经鉴定,蒋某泽的左眼损伤为伤残七级。后两家一直未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经村委会调解仍无果。村委会遂联系到负责管辖的丰禾人民法庭……
诉前走访查实情,初次调解探心声
法官在初步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的亲属关系,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实地走访,深入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到达蒋甲家中后,法官发现两家不仅是堂亲,还相邻而居,便召集两家人同坐一堂进行调解。因蒋甲、蒋乙长期在外务工,调解协商便多由两家父母做代表出面。
“小朋友,那天到底是什么情况你跟叔叔讲一下好不好?”法官逐一询问当天一起玩耍的小孩,为后续案件事实的判断厘清脉络。
“你们两家本来也是亲戚,一家人真的有必要闹到法庭上吗?能不能心平气和把事情解决了?”
“我们也不是逃避,但他们的要求过于高了,我儿子已经付了将近3万元的医疗费……”蒋乙的父亲表现得很不情愿。
“孩子还这么小,经鉴定确实也落了伤残,这样的意外谁都不想发生……”法官进一步劝解道。
“我们不认可这个鉴定,还是要重新鉴定一次。”
诉前调解不仅是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司法前移化解矛盾的具体方式,但面对蒋乙家人此时的态度,法官预感想要完全化解矛盾还得下些功夫。
巡回审判强警示,现场说法初释冰
2023年8月,蒋甲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庭提交诉状,请求被告赔偿294405.8元,诉讼中蒋乙申请重新鉴定。经鉴定,目前蒋某泽左眼盲目4级,评定为八级伤残。
因本案具有一定的教育警示意义,法官遂决定进村巡回审理。
“现在开庭!”清脆的法槌声在村委会院坝中响起,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休,互不让步。
“我儿子受了伤,他就应该赔偿,我们一分钱也没有多要!”说到儿子的伤情,蒋甲便情绪激动起来。
“你们双方既是亲戚又是邻居,两家小孩从小一起玩,相信你们也不忍心看到侄儿变成现在这种状况,毕竟他才5岁,要学会换位思考……”听到法官的话,被告略有触动。
“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在宣判前希望你们双方还是能调解此案。”庭审结束时,法官再次释明,双方当事人也并未因为庭审结束而轻松,仍是各怀心事。
判前用心化分歧,互不退让终判决
开庭后,法官并不想一判了之,从前期的接触中了解到,因蒋乙长期在外务工,蒋乙父亲在家庭中有较大的决定权,于是再次来到蒋乙家中,单独与蒋乙的父亲算了一笔“明白账”。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何况你们不仅是近邻还是近亲,如果我就这样直接判决,对你们无异于断交。”
“法官,我本身也患有慢性病,平时需要吃药就诊,就靠儿子儿媳他们在外务工,我们也有难处。”蒋乙的父亲向法官诉苦道。
“我也询问过蒋甲的意见,如果你们能够主动一次性赔偿,他们愿意降低金额,你给蒋乙也转达一下。”法官向蒋乙父亲说明蒋甲的态度。
2024年3月,鉴于双方对赔偿金额仍存在分歧,法官依法判决由蒋乙及其妻子承担主要责任,除开前期已垫付的29500元,还应赔偿193722.76元。
判后调和现转机,能动履职促兑现
案子判了,但法官并没有放下心,一边是充满裂痕的亲情,一边是稚童受伤的眼睛,法官下定决心“负责到底”,故第四次来到蒋甲家中,召集两家做判后的调解。
“孩子还小,左眼的伤害,对他以后读书、就业、成家都有一定的影响,大家各走一步,你们把关系修复了,以后小孩看到你们还亲切地叫一声大爷、唤一声二叔。孩子放学了,如果对方不得闲还可以一起接送,互相帮衬一把……”法官耐心劝解双方。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天在原告的堂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蒋乙一次性支付145000元。隔天,在法庭调解室内,蒋乙一次性付清了赔偿款。这一次关键的判后主动履职,切实推动案结、事了,将“枫桥经验”一贯到底,使得受伤的家庭得到弥补,受创的亲情得到修复。
或许在法官承办的数百数千个案件里,这起侵权案件仅仅是一件“小案”,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人生“大事”,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将能动履职贯穿始终,就能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心头要事”!(黄路、马林东、邓文斌/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