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淮安市淮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一汽车修理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修理厂员工侯某正在开展电焊作业,交通执法人员在检查侯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发现了异常,侯某虽于2003年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但早已于2006年过期,涉嫌无证作业。交通执法人员迅速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得到的反馈证实了侯某无证作业的事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该汽车修理厂电焊工无证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和《消防法》二十一条的相关条款,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侯某无证作业行为已立案处理。
(丁宗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