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鲅鱼圈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 以“检察+镇处--直通车”护航海洋生产

发布时间:2024-07-19 11:18:0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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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党组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让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近期,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日前,该案1案10人已被提起公诉至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该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非法买卖船舶手续套用在“三无”船只上,以此具有“合法手续”出海作业。这一行为不仅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同时也给正常的渔船出海生产、渔民上船务工带来极为严重的安全隐患。鲅鱼圈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本院“检察+镇处--直通车”一站式服务平台,依法能动履职,会同区望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望海沿海派出所民警一同来到望海渔业村村委会,向广大渔民进行了关于如何依法使用船舶手续、加强出海安全的普法宣传。通过法治宣讲,渔民们深刻理解了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严重危害性,也表示在未来的出海作业中会严守法律底线,树牢安全生产红线。

该案的审慎办理,对相关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行为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对黑色中介产业链的“惯常做法”也起到打击震慑作用,同时维护了周边沿海城市、尤其是与鲅鱼圈区附近的海洋生产作业安全。

检察官们始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投身“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主动积极到相关沿海渔村进行法治宣讲,为沿海渔村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净化我区“三渔”经营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广大人民群众应学法、知法、守法,提高防范意识,切莫图省事、贪图蝇头小利,最终埋下巨大安全隐患。(董巍、欧阳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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