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积极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个人、企业及社会组织捐助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近日,辉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辉南县人民法院、辉南县慈善总会举行“辉南县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合作协议签订仪式。辉南县人民检察院、辉南县人民法院主管领导、辉南县慈善总会相关人员出席仪式并共同签署协议。
辉南县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是由辉南县人民法院、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发起,经辉南县慈善总会批准设立的定向捐赠冠名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以集体或个人名义的捐赠,所筹款项均进入本基金专项账目,实行专款专用。该基金专项用于对遭受民事侵权、刑事犯罪侵害等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为其提供司法救助和慈善帮助。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设立启动辉南县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是深入推进多元化司法救助的重要举措,标志着辉南县在“强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双向衔接,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基金,拓宽资金来源,提高救助能力”工作上迈出了实质性的坚实一步。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签订仪式为契机,加强与辉南县人民法院、辉南县慈善总会的协作配合,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构建司法救助、慈善助力“1+1>2”的社会救助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全面多元的社会化大救助格局,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