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时代,法治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保障。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只有在健全的法律框架下,市场主体才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法治能够规范市场准入、交易规则和竞争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通过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中开展经济活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高效运行。
法治为社会稳定和谐提供有力支撑。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健全的法治体系能够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公正、权威的途径和标准。依法处理各类社会矛盾,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前提,能够吸引投资、促进创业,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依法行政是现代政府治理的基本要求,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能,能够有效避免权力滥用和决策失误。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高效、透明、负责任的政府治理,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那么,如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呢?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最紧迫、最突出、最现实的任务抓紧抓好。对此,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领悟、谋划、推进法治建设,立足实际,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有效落实。
二、锚定主攻方向,精准落实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去年10月,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坚定决心和对东北地区的深切关怀,这是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是实现“新突破”的好时机。我们要将法治建设与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决策部署相结合,发挥出法治在关键阶段的关键担当、关键作用,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目标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法治保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先锋。
三、要树立责任意识,积极推进法治政府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从中找方法、找路径、找遵循,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有关要求下开展工作的自觉,结合实际谋划落实。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到“分工不分家,统揽不包揽,放手不撒手”的工作过程。
(二)聚焦党的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对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筹协调,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扑下身子、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全面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实现年终述法全覆盖。健全完善法治考核工作,不断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升法治素养,真正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与维护稳定的综合能力。
(四)聚焦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及时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清理。二是有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对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请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发挥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作用,切实增强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2.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二是优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四是加大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力度,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制度措施,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突出问题整治,聚焦群众办事的难点、企业发展的痛点、社会各界反映的重点,深化专项整治,精准发力,逐个攻克。
4.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行政应诉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效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政府法律顾问按要求出庭应诉。
四、要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一)营造法治社会建设浓厚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法治政府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注重创新手段,着力在新媒体运用上做文章。
(二)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继续坚持、发展和推广“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化解机制,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评理说事站、评理说事中心,针对特殊人群,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
五、要坚持司法为民,筑牢司法公正防线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冤假错案纠正工作机制、申诉案件受理和审查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建立公安机关常态化执法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常态化开展受立案问题排查整治,推动执法办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化解积案,严格落实制定的相关制度,加强立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立案队伍。把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干警优先配备在立案部门,对不立案、拖延立案、变相限制立案、拖延移送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诉讼内与诉讼外共同推进的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新模式。完善政法系统司法监督政策措施,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补强民事、行政工作短板,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三)继续发挥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委员会的作用。全面优化联动、全面协作配合、全面畅通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尽最大努力避免行政过错、减少行政争议、降低行政败诉,提高政府公信力。
此外,鼓励公众参与法治建设也是不可或缺的。拓宽公众参与执法、司法的渠道,充分听取民意,使法治建设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前进,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牢法治理念,积极主动作为,真正做到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开展工作、破解难题。要扛牢责任担当,统筹协同发力。切实担负好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始终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来抓。要强化法治意识,筑牢法治根基,创新开展工作。我们要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作者:王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