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据悉,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眉山市出台的首部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
新闻发布会上,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了《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情况,眉山市发展改革委、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现场记者提问。
近年来,眉山新引进杉杉锂电、美国雅保等项目572个、总投资3993亿元,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6万户,累计市场主体达到26.8万户,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有效激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2019年10月,国务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行政法规层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制度作出全面规定。2021年3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细化规定。2022年初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于决定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协同立法项目,通过协同立法优化成德眉资整体营商环境。
经眉山市委批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条例(草案)》)于2023年6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政管局、市司法局组建专班,在借鉴外省市和成德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经验基础上,通过调研、座谈、书面征求各区县、园区、新区和市级部门意见、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6月、2024年4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结合省委、省政府今年4月印发的《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精神,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最终顺利出台。
据介绍,《条例》共六章五十八条,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区域协同和附则,重点对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以及与成德资三市协同优化区域营商环境进行了具体规范。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白刚在发布会上表示,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眉山市将积极推动条例相关制度及早落地,为眉山市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卜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