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席上她唇枪舌剑,以深厚的法律知识和缜密的思维惩治犯罪、捍卫法律权威;生活中她为人温和谦虚,待人热情大方;外表柔弱却铁骨铮铮、勇于担当”“她人如其名,就像一颗璀璨星辰,不仅有出色的专业能力,更有一颗始终为人民、为正义跳动的心”,这就是同事们眼中的她,一位以“初心”守护正义,以“检心”谱写忠诚,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检察官——陈星。
在近日召开的第七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陈星记一等功奖励。从检13年来,陈星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七次,被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顾,她
情法兼顾,她是60个家庭的守护者
“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2022年6月,陈星办理了赵某君等63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审查,涉案60名货车司机受主犯赵某君的指使,假冒“绿通车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640次,涉案金额710余万元。
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陈星和办案组成员统筹规划,一个月内完成换保、提审、社会调查、完善证据、补充审计、公开听证等全部工作,710余万元的损失全部足额挽回。
在开展社会调查过程中,陈星了解到涉案货车司机均为家中主要劳动力,其收入多数为其家庭的唯一经济来源,有的甚至是几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起诉,一方面会让60个家庭面临巨大的生活困境,同时对该地区物流行业的发展也将造成不良影响。结合涉案60名货车司机是基于指使、迫于失业的压力实施了犯罪行为,获利极少,且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她提出了对60名货车司机均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在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后,陈星向60名货车司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召开以案释法大会。检察机关释放的司法善意,赢得了与会当事人的阵阵掌声,部分当事人当场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为深度解决大货车恶性竞争、偷逃高速通行费等问题,陈星对当地运输管理部门、高速公路企业发出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与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异地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并联合对当地物流经营秩序开展专项整顿。
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批示肯定:“编发简报,编发典型案例,下发指导办案”。先后被《检察日报》、光明网、法治网、最高检新媒体平台报道。
抽丝剥茧,她是侦破难案疑案的引导者
“事不求易,案不避难。”2021年,在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犯罪嫌疑人齐某、陈某受人指使切断供暖水管,而指使者迟迟未到案,犯罪动机成谜。陈星作为案件承办人,紧盯案件逻辑漏洞,主动对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走访,向维修公司工作人员了解水暖管毁坏及维修等情况,依法提出从供暖费用、资金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的恢复等方面加大侦查力度等补充侦查意见,并全程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最终挖出一个存在四年之久、涉及供暖户600余户、金额达160余万元的盗暖团伙,帮助两家供暖公司及时止损。该案主犯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居民供热质量,在辽宁省检察院的指导下,她与技术部门共同研发构建了北方窃热案件监督模型,排查存在窃热嫌疑用户4724户,追回供暖费20.38万元。2023年,该数据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并已在我省部分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勇挑重担,她是打击黑恶犯罪的践行者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对于一名检察官来说,这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陈星办理了葫芦岛市第一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第一例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案件。
在办理涉案人员23人、涉嫌罪名十余种、涉案事实达50余起的常某某等人涉黑案件中,她针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材料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架构不明显、涉及的各起违法犯罪事实之间缺乏联系、危害性特征证据不足、证据之间矛盾等现实问题,用了数天时间没日没夜地审查该组织涉及四家公司的全部账目材料和资金流水,终于在海量的账目中发现了四家公司在经济上存在的关联。并以此为突破口,引导侦查机关以被害人为线索,按照账目、流水,有针对性地重新调取笔录、搜集相关证据。
陈星采用时间线、表格等形式,重新梳理所有涉案事实及证据材料,将零散的违法犯罪事实分类归纳,逐案分析、逐案完善,最终梳理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暴力、资本积累、高利放贷及暴力讨债等三个发展阶段,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
在该案办理期间,陈星共出具192条书面退补意见,案件卷宗从受理时的46册增加至140册,形成审查报告近1800页。最终,该案成功起诉,所有涉案人员均获有罪判决,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审慎谦抑,她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实施者
“利民事丝发必兴,去民患如除己病。”陈星在一线奋战十余年,办理过很多大案、要案,但更多的是老百姓身边的“小案”。她始终认为,无论多么难啃的大案,都是必须完成的日常工作;无论多么简单的小案,关乎的都是当事人的人生。
2021年4月,在办理丁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时,得知其即将参加高考,她对丁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联系学校让其参加考试。高考结束后,丁某某的父母凌晨从老家赶来告知孩子考入本科大学的好消息。
2023年5月,在办理冯某故意伤害案时,被害人王某指控冯某持刀将其胳膊砍至轻伤,但冯某一直坚称没有砍过王某,拒不认罪。她反复观看视频资料及伤情照片,发现案件确实不能排除被害人有自伤嫌疑。为查明真相,她辗转沈阳、北京等地对成伤原因进行鉴定,最终得出王某存在造作伤的鉴定意见,还原了案件真相,证明了冯某的清白,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冯某无罪。判决后,陈星指导基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对诬告陷害者王某立案追诉,彰显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
在一线奋战的十余年里,陈星勤勉耕耘、不懈奋斗,这些案件只是她所办理过的各类案件的小小缩影,彰显了她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和对检察事业的深切热爱。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映照出检察人最美的生命底色——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的深切关怀,同时也代表了一种激励、一种责任,激励着她在法治的道路上矢志不渝、勇往直前。(胡学文、孙芳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