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交通陋习!眉山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发布时间:2024-10-28 15:15:1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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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眉山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首先,眉山公安交警曝光眉山市洪雅县洪三路2.12公里至4.12公里处为事故多发路段。

其次,眉山兴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四川承鼎运业有限公司、眉山富临运业有限公司东坡区分公司、眉山合利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眉山市星友邦物流有限公司、眉山市龙五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仁寿永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仁寿远通物流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沃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及眉山市启贵商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列入高风险运输企业名单。

10月18日,川ZPV907轿车行驶至眉山市滨江大道与通江路交叉口时,因“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此被曝光为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另外,眉山公安交警还曝光了典型事故案例两例。9月10日,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寿县富汪路(汪洋镇)20公里100米外路段处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直行由陈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碰撞后,其小型普通客车失控又与相对方向由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刮,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当事人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陈某某、陈某无责任。9月24日,岳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眉山市洪雅县省道215线余坪镇符场村7KM+400M路段时,在借道超越前方正常行驶大货车的过程中与对向驶来由周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岳某某因不按规定会车,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肖毅因饮酒或醉酒发生重大事故、罗国刚因肇事逃逸被列为终生禁驾人员。(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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