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履职事项清单,为基层“松绑、赋能、瘦身”

发布时间:2024-11-11 10:13: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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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干杰在全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上要求,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让权力下放、资源下沉,能够有力破解“小马拉大车”的问题,真正做到为基层减负、为治理赋能。

理清权责关系,明确职责事项,为基层“松绑”。坚持责权一致、责能一致,理顺省市县乡四级权责关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准确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责权限,科学设置权责清单,让部门与乡镇(街道)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以“属地管理”作为推责的“挡箭牌”。要着力解决职能重叠,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办事推诿的问题,构建沟通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确保乡镇(街道)有关职责接得住、履行得好。

坚持因地制宜,做好分类指导,为基层“赋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作出“省级党委和政府指导本地区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加强清单动态管理”的规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覆盖面广,涉及职能部门多,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编好用好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解决乡镇(街道)履职权责不对等、统筹协同不力等问题,确保民生服务兜得住、能落地。

依法划分权责,做到收放有据,为基层“瘦身”。要坚持立足法定、依法履责。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行政权力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的,在法律法规规章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可视为行使依据。推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切实对政府部门行使的权力进行梳理、认定,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收放有据,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德州陵城区郑家寨镇: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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