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推荐视域下短视频创作者的反规训路径

发布时间:2024-11-19 15:54:2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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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用户最大聚集场域的短视频平台,算法推荐机制凭借其在供需两端的高效连接以及服务适配的独特优势,为短视频创作者的内容生产与传播不断赋能。同时,算法推荐机制也不可避免地形成对媒介生态的塑造与垄断,影响着短视频创作者的内容生产、情感价值与版权归属,并引发一系列对创作者量化的规训。因此,研究在算法推荐机制处于中枢的短视频创作环境中,如何为短视频创作者开辟一条反规训的破局之路,是推动短视频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问题的提出:基于对创作者的调查

近年来短视频平台利用算法推荐机制表现出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通过对时空维度的共享,开辟出一个多元场景互动、多符码共存、多社群共振的传媒实践空间,使作为短视频平台生产力主体的创作者在其传播链条上衍生出大量错综复杂的关系。笔者在广泛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内容生产领域的创作者进行问卷调研后发现:算法推荐机制作为一种居间性媒介技术,在自有规则的掌控下架构起内容生产者与消费者间的良性循环,但其带有的商业增值导向也促使短视频创作者更加依赖数据来指导创作,并利用短视频创作者在多元无知环境中所表现出的流动性心理状态,通过他者经验的劝服实现对短视频创作者内容生产、情感认知与版权归属的规训。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一旦使报刊的存在取决于它们的思想,报刊就无疑处于非法地位了。”1同理,算法推荐机制对短视频创作者隐性的规训无形中加速网络空间的异化,并催生大量零散的抵抗。面对当前短视频平台以商业逻辑铺底、由算法运作而生成的景观社会,短视频创作者常常陷入逼仄的合法性生存空间,在与用户、平台及其他创作者的社会性生产关系的建构过程中居于弱势地位。因此,研究短视频创作者对算法推荐机制合理有效的反规训极为必要。

悖论、脱域与盗猎:短视频创作者面临算法推荐规训的困境

文本规训:商业导向的悖论

资料显示,2023年短视频市场规模达到了近3000亿,用户规模占整体网民的94.8%,人均单日使用时长近3个小时,在内容产品消费方面,超过60%以上的流量关键来源于算法推荐机制。2算法推荐机制为创作者带来机会均等的曝光的同时,也对其内容生产的自由度进行了无边界化的消弭。算法推荐机制对短视频创作者文本导向的规训是显而易见的,这种规训直接影响用户对于短视频垂直领域的可见性认知。即算法推荐机制凭借其在特定领域的应用范围内所具有的自主性经验为短视频创作者套上了伪自由的外衣,短视频创作者最终生成的内容仍是算法推荐机制规训下的商业化文本。

情感规训:技术博弈的场域

智媒时代,流量作为通用资本是短视频创作者用以把控视频传播范围与权力扩张的筹码。短视频创作者需不断展开与算法技术的博弈,通过自我调适来弥合其在初始阶段对算法推荐的认知与实际推荐效果之间的差距。在效率与功能至上的高饱和度媒介环境的作用下,短视频创作者的生存语境发生根本性转变,算法推荐机制对短视频创作者作品流量的操控无形中形成了对创作者情感体验的规训。即在短视频行业已成体系的生产规范的作用下,短视频创作者的试错空间是极其狭隘的,对用户评价的感知能力是极其微弱的,大部分短视频创作者在与算法技术博弈的过程中出现情感脱域的现象。

关系规训:版权盗猎的滥觞

算法推荐机制带来的另一个显而易见悖论是,一部分短视频创作者违法成本过低和另一部分创作者维权成本过高之间的矛盾无法调和。即创作者、传播者、消费者这三者身份的流动与转换变得更为容易,可见性变得更为模糊。因此,短视频侵权判定的标准始终呈现游移化的状态,算法推荐机制对短视频创作者诉求的漠视更是加速了版权盗猎的进程,甚至横生出大量“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算法推荐机制在版权保护领域对短视频创作者异化的规训使创作者对于权利合法性的争取呈现出极大的不确定性,并默认算法推荐的规训对自身原创作品的收编,呈现犬儒主义倾向。

造茧、嬗变与掣肘:短视频创作者面临算法推荐规训的原因

数字媒介实践下的全民造茧

从订阅时代到搜索时代再到如今的算法时代,算法推荐机制貌似拥有更高级形式的智慧,合理性想象赋予算法推荐机制真理性、客观性与准确性的光环,这种用户无法察觉与反抗的数字媒介实践缺陷,使得用户长时间沉溺于自身所打造的信息茧房之中。算法决策者试图利用技术的缺陷来掩盖他们为商业所控的真实意图,利用其为用户打造的兴趣需求这一内生性结构偏差,不断规训着短视频创作者生产符合其商业价值期望的内容,并在短视频创作者与用户之间建构稳定的信息茧房相互催生体系,继而造成这一内生性结构偏差的无止境循环,稳定其效率至上的功能主义媒介经营环境。正如鲍曼在《液态现代性》中所说“现代社会已经从一种坚固、沉重、形式明确的固态状态变为流动、轻盈、千姿百态的液体状态”。3算法推荐机制利用液态媒介环境下的短视频创作者生存语境的不稳定性不断重塑视频类内容的生产秩序,利用作品流量指数与用户反馈数据对短视频创作者进行服从性检验,使其最终彻底遵循算法推荐机制造茧的程式化规训。

关系耦合实践下的情感嬗变

桑斯坦认为,整个社会良性平稳的运行有赖于一种社会黏性,这种社会黏性主要由共同经验得出。4算法推荐机制本身即潜藏着耦合创作者与用户情感关系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伴随着短视频创作者粉丝规模的凝聚而不断在其内部演化为共同经验,并维持着群体秩序的和谐与稳定。然而短视频创作者在与用户实现双向情感满足的过程中,难免不同程度地陷入自我主体异化困境,算法推荐机制的规训更是加剧了这一行为的发生。虽然算法推荐机制规训下的情感体验并不必然导致异化的出现,但其在情感场域对短视频创作者的规训包含大量伪自主意志的商业增值手段,使得短视频创作者在与用户的关系耦合过程中面临情感嬗变的风险。

话语霸权实践下的版权掣肘

短视频平台作为算法推荐机制应用的主要持有者,逐渐与创作者间形成一种相互依存的实践关系。一方面,短视频平台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创作者的内容支持;另一方面,创作者同样高度依赖短视频平台为其提供职业归属,借此获取经济收益。短视频创作者在经过前期对用户可见性的争取,逐渐适应算法推荐机制的规训并满足短视频平台的最终利益诉求,但短视频平台利用创作者权益获取最大限度的流量并实现商业变现的同时,却未能做到与创作者共担风险,大多数短视频平台仍利用算法诉诸量化评估与工具理性,对创作者形成隐蔽的规训。同时,短视频平台利用算法推荐机制对侵权事件的发生具有较强的危险控制能力,创作者取得完整证据链的过程相当困难,且难以承受巨大的维权成本,短视频平台在与创作者的较量之中掌握着版权评判的绝对话语优势,使得短视频创作者面临被算法推荐机制掣肘的困境。

短视频创作者面临算法推荐规训的突围路径

创造他者视角的破茧象牙塔

在算法推荐机制占据短视频平台内容触达用户的主导地位的动态维度过程之中,短视频创作者逐渐演变成了资本所期望的占有他人意志的统治关系催生下的共同体。西方学者伊恩·哈奇比(lan Hutchby)提出一种折中主义视角,即行动的可能性是从技术之中逐渐浮现出来的。5因此,短视频创作者应主动承担起解开算法迷思的角色责任,在理解算法、迎合算法的过程中不断校正算法,并应将注意力从单纯迎合用户兴趣需求方面转向让算法捕捉自身账号及作品特征方面,让算法清楚其内容定位,并利用粉丝的聚合力对算法运行规则形成反规训。例如,运用官方所提供的创作者中心以及同赛道同类别的其他账号获取关键词标签,在持续更新作品的过程中不断与算法推荐机制互动来修正算法的认知,帮助算法更快建立贴合创作者账号特征的推荐数据模型,以摆脱算法为商业所控的局面,做到真正为创作者服务。

营造他者逻辑的创作乌托邦

比尔·盖茨在1996年1月发表的《Content is King》的文章里写道,“要想让互联网蓬勃发展,应让内容提供者能够从自己的作品中获得报酬。”6因此,算法的设计者以及管理者应构建起他者逻辑的算法运行规则,将流量分配的维度进行细分与优化,重视与用户互动深度的指标数据,让优质的内容更容易被看见,从而增加对短视频创作者创作热情的激励程度。同时,短视频创作者对于平台的信赖程度与内容生产的积极性不仅受到算法推荐机制的影响,更在于短视频平台能否提供稳定的创作环境。短视频平台应提供以“创作者服务”为核心的机构式管理平台,针对账号数据,经营变现与任务处理等难题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在施蒂格·夏瓦看来,媒介“扮演其他文化和社会制度之间的纽带角色,并为我们理解作为整体的社会提供比较完整的诠释框架。”7在短视频平台的产业化运营过程中,创作者对景观社会的思考与对普通大众的价值引领才是确立行业整体秩序的根本所在,对创作者情感价值的尊重是算法推荐机制的运行所不可忽视的。

创造他律效应的权利理想国

短视频作为具有产业属性、数字技术属性与意识形态属性的新型视听业态,其版权“合理使用”判定困难、技术中立“避风港原则”存在套用现象以及版权文化氛围尚未形成等,皆显示出我国短视频版权的保护必然要经历反复曲折的过程。短视频创作者的版权保护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短视频平台、短视频创作者、网络用户等,建立全流程的协同治理是保护短视频创作者合法权益直接而有效的办法。首先,推动短视频版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短视频版权公共服务供给;其次,完善短视频版权交易机制,明确交易资格,从而使短视频创作者自身能够有效对接短视频版权交易平台;最后,建立短视频版权保护制度,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与事后严惩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原创版权保护不仅需要创作者向外延伸的自律,更需要社会各界向内探索的他律,才能为短视频创作者筑牢版权保护的“防盗墙”。

(作者刘静系河北传媒学院智慧传媒研究院教授,赵微系河北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1 马克思,恩格斯,郭沫若. 德意志意识形态[M].人民出版社,1961.

2 刘志婷.解密算法:它如何将短视频推上热门[J].上海广播电视研究,2021,(02):36-40.

3 张梦霞,桂万保.社交媒体用户隐私边界的失控与调适[J].青年记者,2020(15):37-38.

4 (美)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著.网络共和国.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5 陆贵曦.智媒时代算法新闻推荐机制的发展困境及路径探析——以聚合类新闻客户端今日头条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22,13(10):4-6.

6 Gates B. Content is king[J]. Retrieved October,1996,29:2017.

7 [丹麦]施蒂格·夏瓦:《文化与社会的媒介化》,刘君等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6页。[作者简介] 1.刘静,女(1962-),河北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影视艺术、新闻传播。 2.赵薇,女(1999-),河北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舆情管理、新闻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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