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处在“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时期,前行在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法制建设对于新时代上层建筑的整体完善与社会实践的有序发展都处于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全面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必须从宪法文本中的现代化规范出发,分析中国式现代化宪法逻辑的生成与运行。这也是公安院校学生学习宪法学,贯通运用相关宪法知识的应有之义。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石,宪法学作为法学基础课程的重要作用往往因为其与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交叉内容而被学生忽视。
首先,宪法学是与国家法制建设关系最为密切法律学科。我国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意味着大政方针的变化、国家组织机构的变动或国家指导思想的丰富。这也同时赋予了公安院校宪法学教育应当呼应党中央、国务院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深化发展的重大举措的重要使命。这些提纲挈领的政策生成、重要机构变动和指导思想在宪法上的扩充,不仅仅是法律体例、内容上的重要指引,更会在现实社会运行中由内而外的反应在我们日常的生活。还需要在此基础上对公安院校学生作出家国情怀、法治信仰等价值引领。
其次,宪法学在法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地位决定了其在法制体系内部,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之相抵触。配套出现的还有我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用以确保其他规范性文件都是在宪法框架之下运行。只有深刻领会宪法学的知识内涵,明确我国法律的最大外沿,才能构建起法学体系的边界范畴与整体框架。对外,任何社会的组成部分都不得拥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因此,宪法是法制的最后一道红线,它表明了我国法律的价值取向,这也将潜移默化地从底层逻辑入手培养公安院校学生的法治思维。
最后,宪法学蕴含的法治思想和原则指导公安院校学生具体工作。相较于具体的部门法律条文之外,宪法基本原则等理论,具有更深层次的指导意义,助力社会各类主体更好的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运用宪法。更应当贯彻落实在其今后作为执法者、司法工作者的工作进程之中,以确保实现具体案件的公平正义。这种意识与思维的培养是更深层次的教育需求,对人的塑造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所以在宪法学的教学过程中,培育公安院校学生法治意识也是一个重要环节。
公安院校宪法学进一步提升实际效用的发展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增强对于宪法学课程指导性。根本立足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人民服务。这本就是中国宪法学的基本价值取向,与宪法的本质、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宪法学基础理论深度契合,同时也贯穿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的职权职等宪法学具体知识中。教师应当不断通过将重要内容融汇教学过程,把原本零碎的宪法学知识有序串联。一方面激发学生自主思考构建自我的宪法学逻辑体系,另一方面着意于在公安院校学生意识形态领域扣好第一颗扣子。
第二,多方协同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强化对于宪法学的法学基础课程地位的重视,避注免现有的将宪法学看做是边缘学科的做法,更要杜绝将其与其他学科混为一谈的现象。一方面,结合宪法学教学方案合理根据宪法学教师经验反馈适当增加相应的课时。给教师展开充分讲解留有足够的发挥余地,把原则性、抽象性较强的宪法学知识拆分解析,学生能学懂才会有兴趣学。另一方面,培养专业化的宪法学教师队伍,从培训入手消除部分宪法教师认为宪法课不重要、不好教的思想误区。增强教师业务的专业钻研能力,吸收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的相关成果建立学科自信。不断探索发掘宪法学作为基础与指导和现实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从而反哺现实教学达到更积极地效果。
第三,平衡课程思政内容在宪法学教学的比重。深入开展课程思政是当前高校响应党和国家相关重大举措的重点工作,对于公安院校宪法学课程而言,因其政治性突出的特点有着丰富的课程思政内涵资源,通过相关建设能够在教学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但是公安院校及宪法学教师不能简单的将其等同于思政课程,这将模糊宪法学的法学基础课程定位,从而与基本的教学目标相背离。需要在教学理念和具体方法中厘清宪法学的本质和特性,区分清楚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的边界。着重以宪法学理论体系和专业知识内容作为立足点,依据其自身的逻辑与内涵,润物无声的渗透思政内容,切不可生搬硬套、本末倒置。应将其与当前学界着重建设的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扎根实践融入公安院校专业化教育特色,突出发挥对于公安院校学生的价值引领作用。
第四,改进教学模式增强宪法学教学效果。宪法学课程通常设置于大学一年级,大部分学生还未转变其在前一学习阶段被动式接受的学习方法,加之宪法学科的原则性和政治性使得其畏难不前。这就需要教师充分发挥其引领、指导作用。同时,要从中国宪法实践中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要运用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来改造和完善现行宪法学的学科体系。通过把社会不同方面与宪法息息相关的热点事例引入宪法学课堂,在实践课时中通过辩论赛、案例讨论沙龙等创新举措,结合公安院校开展的校局、校企合作对于各单位展开参观学习,从而开拓理论研究视角,提升学生运用宪法理论知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也将进一步激发学生对于宪法学的学习动力。(刘之洋 陕西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