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完善产权制度,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知识产权是引领创新的重要禀赋,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可以更好激励创新、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以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日趋完善,引领发展赋能作用凸显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日趋完。202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在国家治理层面战略位阶。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积极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实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将《商标法》(第五次修订)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2024年上半年,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5.7个月,审查准确率达到94.2%,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审查合格率保持在97.7%。进一步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双轨制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全链条管理体制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对创新引领发展赋能作用日益凸显。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在支持全面创新中发挥着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作用。2024年7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指出,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万亿元,占GDP比重增至12.7%,今年1-5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1800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出口额同比增长17.7%,高于进口额增速4.7个百分点。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具备产权安排机制、创新激励机制和有效市场机制多重属性。知识产权以法治方式激励创新,大力发展以专利为支撑的创新型经济、以商标为支撑的品牌经济、以地理标志为支撑的特色经济、以版权为支撑的文化产业和以数据知识产权为支撑的数字经济,是打造创新起主导作用、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容。
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成效显著。2019至2023年,我国有效专利产业化率整体呈稳步上升态势,由2019年的38.6%上升至2023年的54.3%,知识产权运用效率持续提升。2023年,我国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比例为6.7%,较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持续改善。2023年,企业专利权人对专利司法保护力度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比例达74.3%,较2018 年提高15.9个百分点;对专利行政保护力度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为70.7%,较2018年调查提高15.6个百分点,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全链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面临的瓶颈挑战
数据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构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时代新型的关键生产要素,在创新驱动发展和要素市场配置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必须大力加强数据开发利用。当前,数据“孤岛”还有待进一步治理、数据壁垒还有待进一步打通。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数据类型有限,很多数据因不满足法律要求,无法获得知识产权保护,难以契合当下发掘数据价值的市场诉求。
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合作中的条款保护强度低于欧美国家,在保护强度和约束性上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有差距。欧美国家的“长臂管辖”及禁诉令制度,以及通过法律域外管辖推行单边保护主义等手段,对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造成较大阻碍。2023年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新立案1173起,比2022年增长19.0%,65.7%专利诉讼以和解撤案结案,66.1%商标诉讼被告因缺席应诉而被判败诉,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和纠纷应对能力较弱。此外,我国涉外知识产权法治人才培养还有待加强。
知识产权国家安全治理有待进一步完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知识产权安全对国家经济安全、科技安全等各领域的安全和重大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知识产权作为非传统安全领域,越来越成为少数发达国家打压他国的手段与工具。当前,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有待加强,面向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审查机制亟须进一步健全,对关键核心技术的国际技术转让风险防范缺乏系统规范的审查和保障机制,多元数据跨境流动安全治理机制还需要尽快构建。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领域产业链、技术链安全可控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还有待构建。
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的思考
加强顶层设计,提升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效能。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法治保障。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更好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业。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安全保障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其适应新兴技术、新业态的发展要求,为创新创造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二是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创新成果转化。集中力量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完善核心技术专利审查支撑体系,助力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创新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三是完善知识产权考核与转化机制。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高质量创造,努力在新兴技术领域占据国际竞争制高点。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深化开放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能力。一是加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参与,提升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推动全球知识产权规则、管理、标准相通相容,促进构建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国际创新环境。通过加强与中美欧日韩等经济体的合作,推动国际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的深化,推动各方共同商议、共建共享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二是深化多边与区域合作,促进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共赢。通过加强与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等地区的合作,推动知识产权的多边合作和协调机制,推动全球资源流动和创新成果共享。三是加强跨国风险防控,优化外资政策,助力国内外双循环发展。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完善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和资本汇集。
健全管理机制,增强知识产权安全合规水平。一是系统构建知识产权安全治理体系,保障国家安全。构建面向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审查机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国际技术转让风险评估,构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治理机制。强化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兴、未来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安全保障。二是优化快速维权机制,强化对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设立全国性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平台,开辟中小企业维权绿色通道,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建立快速应对机制,保障中小企业创新权益。三是推动知识产权合规服务专业化,设立合规服务中心,集成法律、科技、管理等多领域专家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系统性合规指导,助力企业提升合规运营水平和创新管理能力。
加强数智赋能,优化知识产权智能治理体系。一是推动数智化升级,打造现代化知识产权管理平台。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建设覆盖创造、保护、运用的全链条数智化管理平台,实现各环节的智能化、透明化和集约化,确保管理体系的稳定高效。二是发展智能审查技术,提升审查效率与公正性。引入智能审查辅助系统,确保专利与商标审查在高效性和一致性方面的表现,通过智能化工具显著提升审查质量,减少人为偏差,为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完善数智化知识产权服务,全面提升企业获得感。探索在全国层面建设系统全面的知识产权信息共享的管理体制,推动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提供包括在线咨询、数据分析、风险预警在内的定制化服务模块,尤其是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精准的支持,助力企业在数字经济和创新产业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与强力支撑。
(戚湧,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数字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江苏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