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广水市卫生健康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其政策法规监督股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的医疗服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向广水市某诊所送达了《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或首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一举措旨在减轻民营医疗机构和诊所的经济负担,推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的优化。
近年来,广水市卫健局积极响应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推出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方面,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改革,特别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和诊所行业,实行备案即入制度,取消了原有的许可准入管理,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全面实施包容执法护商行动,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探索建立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过免罚清单,在保障健康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采用更加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做到执法有力度、监管有温度。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处理等环节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对此,卫生监督员采取了责令限期整改的措施,共下达22份《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对于6起轻微首次违法的情况,广水市卫健局决定不予行政处罚,避免了“一刀切”式的罚款,维护了医疗市场的和谐稳定,为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积极支持。
广水市卫健局的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支持与关怀,也展示了卫生健康执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创新与进步,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余尚军、雷怡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