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做好为基层减负的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廉者,政之本也。”作为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党员干部必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思想与行为两方面“双管齐下”,强化自身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深化自身的行为作风建设,真正做到清正廉洁、求真务实、立场坚定。
制度保障是系牢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安全带”。制度建设是规范党员干部思想意识与行为的有力保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制度约束,将惩治“不良作风”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基本点,让党员干部明确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干部的“越界”行为,促使党员干部实事求是、守规守纪守法,并不断在制度的约束下做到为民为公、清正廉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各类规章制度在干部队伍中的实际作用,抓紧、抓牢日常的监督管理,集中整治党员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以身试险者”;加大制度惩治力度,加强警示教育作用,从源头上帮助党员干部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意识;督促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制度建设的主方向,使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将制度规范落实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学习教育是净化党员干部思想意识的“清新剂”。在推动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能够促使其永葆初心与本色,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心有尺度,心有底线。引导党员干部将各类规矩牢记于心,扎稳扎实自身建设,积极用党的各类理论思想充实头脑,筑牢廉政建设的思想根基,提升思想觉悟;重视党员干部的自我提升,使其敢于进行自我批评、加强自我教育,自觉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提升党性修养;严格落实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行为历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思想、自觉行动,培养责任意识与规矩意识;督促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三不腐”的内涵与实践要求,将“三不腐”贯穿于自身的建设之中,不断淬炼坚定党性,时刻保持自警、自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从而将反腐倡廉深入推进。
群众监督是照亮党员干部行为作风的“探照灯”。“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正是由于人民群众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类不良风气、腐败现象有最直观之感,因此,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敢于让群众发言,能够促使党员干部提升自身思想意识,加强自我警惕性。并且,党员干部若能将广大群众作为照亮自身行为的明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为群众考虑,必然能彰显其自身价值。接受群众监督,就要为群众提供诉求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掌握社情民意,尊重群众的发言权,倾听群众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如此,才能使党员干部始终牢记自身的职责与使命,更加规范自身的行为作风,从而让群众监督成为一种常态,减少各类不正之风与腐败行为等问题。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生命活力的具体体现。
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势必要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视。在这场反腐倡廉的“战争”中,党员干部须不断强化自身思想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不断锤炼自身能力素养,大力优化干部队伍环境;不断落实反腐倡廉行动,采取更加科学、更加有力的举措塑造一批廉洁的干部队伍。要坚持将反腐倡廉的主基调延续下去,常抓不懈,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势头,以坚定的思想信念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以实际行动展现自身作为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的优良形象。(高霞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