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指向

发布时间:2024-12-25 10:47:4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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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朝着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扎实迈进。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勾勒了秩序图景,指明了发展方向。在新征程上,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完善党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强化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其治理效能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强调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现代化人才支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道路。

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逐步构建起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以政党的整合性实现乡村治理的有效性;二是积极建设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主体、村委会为执行主体、村监委会为监督主体、村级经济组织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六位一体”乡村治理平台。

推动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坚定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实施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成员职责明确、各尽其职,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充分发挥其组织和领导作用,广泛传播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执行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动员方式,充分集聚各方力量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形成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强大合力。

注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培养与建设。遴选一批政治素质优异、工作能力较强的基层工作骨干,培养储备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中坚力量。不仅要在物质保障层面落实好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提供合理薪酬以及社会福利,给予基层干部坚实的物质支撑,健全完善人才沟通交流制度,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而且还要在精神发展层面注重人文关怀,激发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乡村治理成为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舞台。

二、始终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主动创造性

要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作用,就要从提升农民的自治意识以及自治能力、发挥中坚农民的带头引领作用以及打通农民参与治理的渠道这三个方面,不断优化乡村自治体制机制,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

首先,强化农民基层自治意识,提升农民乡村治理自治能力。农民既是乡村治理的参与者、推动者,也是乡村治理的受益者。新时代乡村治理要增强基层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实训+网络”“课堂+现场”“集中+流动”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学习基层自治的相关知识,加强对农民群体的专业引导,充分激发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不断提升群众自治能力。

充分发挥中坚农民带头作用,引领农民参与村庄规划和建设。村两委干部依据现实需求,设立若干理事长、管理员岗位,以解决农民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增强农民幸福感,吸引群众有序参与;要落实村务管理积分制度,对于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为村庄发展建言献策的村民予以积分奖励,而对于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也要给予扣分惩罚,充分凝聚村民合力,激发村民干事的内生动力。

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健全村务监督制度。村两委要加强村民代表选举过程规范化、法治化,形成覆盖不同层次的村民代表群体;群众代表要听取群众意见,征集民情民意,并及时向村两委反映问题;村两委要在乡村治理全过程中实现民主监督全覆盖,主动将村级事务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公示海报、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公开,消除群众监督盲点,做到最大程度公开透明。

三、推动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不断探索与拓展乡村治理韧性空间

乡村韧性治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支撑,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都需要韧性治理。新时代,乡村治理主体逐渐向“一元多核”体系转型,由单一主体发展为治理共同体,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手段,实现治理技术迭代更新。

增强治理主体间的文化认同和情感凝聚,形成乡村治理的强大合力。一是要深入挖掘乡村社会文化资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乡土文化有机结合,注重发挥好乡土文化的价值引领功能,增强不同主体之间的文化联结和情感维系。二是要抓住治理主体中的关键少数,聚焦乡村基层干部、传统乡贤、乡镇企业家等对乡村具有深厚情感、对乡村发展具有深切期盼的群体,为村庄内部力量投入乡村治理发挥价值引领和示范引导。

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治理体系,破除不同治理主体之间壁垒,强化沟通联系;不同治理主体既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乡村自治、德治、法治融合发展,使乡村治理共同体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利益共享、成果共享,充分彰显了多元主体的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综合治理优势。

强化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政府通过构建“互联网+”行政服务、医疗服务、法律服务等智慧治理平台,扩大治理共同体的辐射范围,为服务对象提供更优质精准的公共服务;搭建数字化产业发展平台,集聚多元主体的发展效能,结合本地自然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乡村产业模块,依托数字技术推动乡村产业良性循环,为乡村治理提供发达的物质基础。

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党中央就加强“三农工作”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迈上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指导。新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应当深入挖掘历史经验、汲取历史智慧,遵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指引,及时应对乡村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持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道路,激发乡村社会的发展活力。

(王梓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马钧宁,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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