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机闹”行为 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24-12-30 17:01:2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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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民航领域扰乱机舱秩序、甚至危害飞行安全的“机闹”案事件时有发生,其中,因发泄不满情绪,编造、传播“飞机上有炸弹”等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民航正常生产运行秩序和管理秩序,增加飞行安全隐患,还干扰了其他旅客正常出行,属于典型的“机闹”行为,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2023年8月,陈某某的亲属拟搭乘某国内航班从重庆出发,因超过了该航班值机时间而未能登机。随即陈某某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民警为其亲属办理机票改签未果,因此感到不满,遂在报警电话中编造该航班上有炸弹的虚假恐怖信息。该信息通报航班到达目的地机场后,目的地机场为排除安全隐患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出动公安、安检、地服、应急管理等力量进行处置,导致机场秩序严重混乱,后续8个航班延误,机场和航空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据此,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无独有偶,今年1月,赖某某因其妻子购买某国际航班机票时身份信息填录错误导致无法乘机,来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值机柜台与航空公司相关人员协商。期间,赖某某为发泄不满情绪,编造“上厕所时听说航班上有炸弹”的虚假信息,并以拨打电话报警的方式传播。此后,机场多部门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进行排查,导致该航班被延误44分钟。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赖某某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据此,判处赖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2023年7月,民航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依法整治“机闹”维护航空安全秩序专项行动,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强占座位行李架、损坏航空器设备等扰乱航空器客舱管理秩序和民航运输秩序,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危及航空器飞行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打击。以上案例的成功判决,有效遏制“机闹”案事件上升苗头,从司法权威上有力维护国家民航安全。

重庆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提醒广大旅客切勿以身试法,扰乱航空器客舱管理秩序和民航运输秩序,将受到严厉处罚,请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守法自觉,诚信出行,文明乘机。

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规定: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编造、故意传播爆炸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等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1.致使航班备降、返航或者中断运行的;

2.致使公安、武警、消防救援等职能部门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3.致使机场关闭跑道、采取紧急疏散措施或者其他安保措施的;

4.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形。

(重庆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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