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检察院:警惕“免费领”陷阱,莫让“小利”掏空“钱袋子”——谨防新型诈骗套路

发布时间:2025-02-14 14:01:4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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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时,发现了一种新型诈骗套路。被害人徐某因轻信“免费领”活动,最终被骗74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被害人徐某接到一个自称“顺丰快递”的陌生电话,称其有包裹需签收。包裹内附有4张“双十一0元领”活动单页及支付宝二维码。徐某扫描后被引导加入企业微信群,领取免费洗衣液后,逐步陷入诈骗陷阱:

1.诱导下载APP:客服“李绍忠”以“返利任务”为名,要求徐某下载“Shopping”APP并注册。

2.小额返利骗取信任:徐某最初通过发送微信收款码获利58.8元,随后以“搜索美食点评”和“签到抽奖”等任务每日获230元返利。

3.大额诈骗收割资金: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诈骗分子以“升级任务”“保证金”为由,骗取徐某74万余元,徐某仅获利2000元。

4.现金直达追赃难度大:被害人徐某被诱骗先后7次通过“货拉拉”车辆运送现金74万余元,因现金骗款的隐蔽性和追查难度更胜以往,犯罪赃款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被“洗白”,加大了追赃挽损难度。

5.巨额债务酿悲剧:被骗资金中30万元为亲友借款,其余44万元系网贷和个人借款,徐某背负沉重经济负担。

检察官提醒

此类诈骗系“刷单返利”的变种,结合线上线下双重手段,迷惑性极强。公众需牢记以下防范要点:

1.警惕“免费福利”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陌生二维码、链接勿轻信,勿因小利泄露个人信息。

2.拒绝“垫资返利”套路:所有要求先行转账、充值、支付“保证金”的“任务”均为诈骗。

3.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快递、客服来电需通过官方渠道验证,勿轻信“企业微信”或“私人链接”。

4.保护资金安全:不向陌生人转账,不通过非正规平台交易,现金交易更需谨慎。

5.主动求助止损:发现被骗立即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

徐某的遭遇警示我们: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但核心仍是利用人性贪念。唯有提高防范意识,坚守“不轻信、不扫码、不转账”原则,方能守住“钱袋子”。

四、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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