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供应链金融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模式及策略

发布时间:2025-03-05 14:17:5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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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产业链上中小企业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产业链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难题。中小企业资信评价能力较弱,融资需求呈现规模小、频度高、时间急等特点,也使得中小企业长期面临融资困境。现阶段经济周期叠加下行,各行业供应链资金周转困难,三角债重新抬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正常运转。国家提出“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政策导向,如何聚焦新兴经济产业链,创新“一链一行、一链一策”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依托核心企业,整合物流、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形成“四流合一”的融资体系,大幅提升链属中小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对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加快大中小企业融通、推动优势产业链良性循环,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数字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势在必行

中小企业因其经营范围广泛、经营方式灵活、但竞争力稍弱的特点,加之风险识别、信用及数据获取成本高以及贷款需求的短期、小额、频繁等特性,导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梗阻。现阶段如何依托新兴优势产业链为基础,创新“一链一行、一链一策”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对稳定产业链循环、提供精准金融服务,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能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自2019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以来,我国金融机构持续加大资金及技术投入。中央设立国家数据局,明确通过产业数字化、数字资产化等方式逐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地方政府稳步跟进,通过“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来培育地方优势产业。由于数字信用凭据具有可拆分、可流转的特点,金融服务能有效覆盖供应链上多级供应商,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如招行数字供应链金融通过普惠服务成为“小额、高频”小微融资业务的完美解决方案。通过供应链金融将核心企业的信用传递至整个链条,提升链属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数字供应链服务具有服务对象广泛化、服务方式智能化、服务内容泛金融化、商业模式平台化、赋能效应显著化等特征,借助产业物联网实现多方互通互联、数据共享,有效打破信息不对称,数据交易更加可信,同时可实现动态监控企业,及时准确地进行风险预警,真正实现风控监测实时动态,大大降低融资风险,实现批量化、线上化融资。

二、数字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障碍

首先,法律支撑体系有待提升。我国供应链金融相关法律条文分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担保法及合同法的各个章节里,整个供应链金融的法律体系比较松散,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供应链金融制度环境与政策供给仍需提质增效。当前数字经济与数字金融良性循环发展的市场环境仍未成熟,数字供应链金融仍处在探索阶段,大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快,数字供应链金融应用更容易对接,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比较滞后,有关数据治理、技术研发、平台搭建等一系列支撑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数字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搭建。

其次,业务主体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伴生新型风险,除金融业务运行本身的固有风险外,数字技术也带来了额外风险,如用户隐私与信息安全、安全漏洞与黑客攻击等。各省市工信厅级及数据局目前正在打破数据孤岛,但目前对数字供应链金融的监管机构还是主体未定,职责不明。数字供应链金融风险管控体系尚未健全,监管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传统风控及监管手段亟待创新升级。

第三,核心企业主动作为积极性低。供应链金融主要依赖于核心企业的信用能力,核心企业将自身经营信息全部披露给金融机构的意愿较低,其必须为上下游企业确权需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但由于风险补偿相关政策缺失,核心企业主动参与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动力不足。各省也布局了省属重要产业链,链主企业在供应链运行中居于主导地位,议价定价能力强,但在供应链金融中如需让渡其信用,链主企业往往主动作为积极性不高。

第四,供应链金融服务供给主体发展不平衡。目前银行仍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绝对供给主力,但国有大行存在内部业务条线相分离、信息系统开发响应较慢、对市场反应不够敏感等问题,而区域性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机构可用于相关数字供应链技术投入的资金有限,金融科技研发能力不足,导致现有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场景不够丰富,与业务场景相对应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较为单一。

第五,数字供应链金融技术推广应用成本偏高。数字供应链金融创新开发应用成本偏高,中小企业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处于劣势,自身转型能力不足;核心企业则面临数字基建成本高、相关技术人员数量有限等难题;而金融机构因数字化供应链金融相关技术投入成本较高,供应链金融科技创新水平相对滞后,与供应链金融变化快、需求多的特点不适应,个性化服务能力尚未形成。

三、数字供应链金融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建议

首先,应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支持力度。政府应大力提供政策支持,为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环境。遵循“以产促融,以融促产”的原则,协调金融和科技创新的有限供给与产业发展的无限需求,构建稳健的动力机制。应完善数字供链金融法律法规,与国际规则接轨。要加快制定政策优惠,为核心企业提供财税支持,激发其参与数字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助力中小企业融资。还要加强监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管,提升风险监管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建立统一的监管科技标准,确保交易真实可靠,营造公平、透明、可信的供应链金融环境。

其次,构建完善数字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构建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协同发展的数字供应链金融生态化发展模式,促使多元数据相互关联,大幅提升风控能力。加强多领域、多层级、多主体的统筹协调,推动实现从“单链”到“多链”、从单一融资服务向供应链的全流程管理延伸,从而提升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效益。引导银行机构加强“生态银行”“智慧银行”建设,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O2O网点转型,搭建丰富多样的服务中小企业数字供应链的金融生态场景。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支持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再者,强化市场供给主体协同管理能力。一是强化各节点企业在供应链上的协同管理意识,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力度,构筑“数据+平台+赋能”数字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二是建立供应链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数据治理,不断推动信息化升级,打造服务综合化、产品矩阵化的运营体系。提升供应链金融产品的科技含量、业务处理时效、降低耗费业务成本、增强中小企业客户体验感、保证优良资产质量。三是加强供应链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O2O协同管理意识,不断提升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

此外,加快赋能中小企业自身数字化转型。一是通过加快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平台建设,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实现中小企业融资数字化创新和价值链攀升。二是将中小企业置于产业供应链视野中,最大化降低信息不对称,同时鼓励实力较强的核心企业积极提供信用,打通金融资源流向中小企业的堵点。三是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宣传与指导工作,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主动性及技术能力。金融机构可加快开发相应的数字化金融产品,以满足企业在技术升级、智能制造、数字化产业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另外,应加强数字技术协同创新合力驱动。随着大数据、区块链、 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兴起,数字供应链金融的技术革新将大幅提升融资效率缩减成本,同时增强金融服务的透明度和安全性。首先,应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利用数字技术连接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扩大服务范围,提高运行效率,控制风险,为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带来实际效益。其次,借助新兴技术不断提升供应链金融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动各环节数据的实时共享,提高信息透明度。最后,采用多种技术验证数据真实性,金融机构基于真实数据推进线上化经营,与产业平台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多赢的数字供应链金融生态。

(本文是湖南省自科基金项目“基于网络嵌入的数字金融赋能乡村产业融合助力共同富裕路径研究”(2023JJ30200);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数字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机制研究”(21YBA148);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共同富裕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赋能乡村产业融合机制研究”(22A0456)阶段性成果)

(曾之明 湖南工商大学财金学院教授;侯懿航、邹丽琼、孟雨晨系湖南工商大学财金学院在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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