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情况。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消费品以旧换新摆在提振消费工作的重要位置,将促消费与惠民生相结合,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积极用好中央财政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资金,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区消费市场实现平稳开局,市场的活力潜力进一步释放。
据介绍,自治区大幅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资金力度。首次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将汽车报废更新旧车范围扩大,将家电以旧换新产品进一步扩围。
在政策推动下,汽车、家电类商品零售额均实现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区限额以上家电及音像器材类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5.4%,通讯器材类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9.6%,分别高于全国16.1个、52.7个百分点,限上汽车、家电、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合计拉动全区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8.7个百分点,拉动社零额增速2.8个百分点。
截至目前,全区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以及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参与销售主体总数达5097个,京东、淘宝天猫、小米、抖音、拼多多、苏宁易购等6家线上平台参加补贴活动,使用补贴资金17.4亿元,带动消费144.8亿元。其中,汽车以旧换新申请7.7万辆,补贴资金11.2亿元,带动消费106.4亿元;家电家装补贴资金3.97亿元,带动消费21.5亿元;手机数码产品补贴资金2.1亿元,带动消费16.5亿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1.97万台,带动消费4147.9万元。
总的来看,内蒙古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筹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及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消费连着千家万户,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随着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持续推进,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田孟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