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转变
近日,广安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精细管理、工作保障四大机制推出13条硬核举措,着力推动广安市从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转变。
针对过去“重突击、轻日常”的痛点,《意见》明确“市级主导、区级主体”和“属地主责、行业主管”双责任体系,推行市领导包片、市直部门包社区制度,配套“一通报、二整改、三问效”问责链条,让责任不悬空。
全民参与方面,结合“双报到”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推行“社区点单、部门接单、群众评单”模式,组建“榜样宣讲团”,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等实践活动,引导市民在建设“文明城市”过程中从“袖手看”到“动手干”。
精细化管理引入科技手段,推进“一委一办一平台”建设,整合智慧交通、城管等资源,构建“感知—分析—预警—处置”智能体系。全面实行“点位负责人”制,建立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反馈—复核—销号”全链条闭环机制,确保问题精准发现、高效整改。
保障措施同步加码,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人员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力量,并将创建成效与干部任用、评先选优挂钩,对履职不力者严肃追责,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扎实开展。(唐培林/广安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