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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民政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是怎样的?

2017年,民政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其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载体、践行“两学一做”的具体措施、推动民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办理机制,开展办理协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工作。

 

一、承办建议提案总体情况

2107年民政部承办建议提案共847件,比去年增加15件。其中,主办(独办、分办)402件,占47%;会办362件,占43%;参阅或转来信83件,占10%,涉及13个司局,所有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从涉及主要领域看,养老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建议提案281件,占办理总数的33%,其中涉及养老服务的173件,占20%;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方面的建议提案120件,占办理总数的14%;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收养方面的建议提案119件,占办理总数的14%;社会救助、精准扶贫方面的建议提案109件,占办理总数的1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的建议提案82件,占办理总数的10%;优抚安置方面的建议提案75件,占办理总数的9%;区划地名方面的建议提案36件,占办理总数的4%;救灾方面的建议提案18件,占2%。

 

二、办理建议议案提案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机制。黄树贤部长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年初主持召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要求民政部党组和各司局都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动与代表委员和民主党派中央联系协商,充分采纳和运用建议提案中的合理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好全国人大各项部署要求,为代表委员和民主党派中央履行职责提供更大支持、创造更好条件。高晓兵副部长直接指导和部署办理工作,召开办理工作专题部署会,强调深刻认识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办理过程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力“推进器”;要求办理工作要实现100%与建议人沟通,直至取得代表委员的满意或肯定答复;指出答复内容要提高针对性,充分体现对代表委员的尊重。其他各位部领导积极参加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召开的专题协商会;带队就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留守儿童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答复进行把关审改。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专题部署、直接督办,认真组织办理重点、难点建议提案,明确责任处室,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研究分析。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编制办理工作手册,加强工作协调,明确任务分工、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举办建议提案办理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承办人员业务能力。对2017年承办建议提案进行全面分析,形成2017年民政部承办建议提案情况分析报告,对代表委员所提建议进行归纳梳理,提出指导性答复原则和思路。各具体承办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督办;根据代表委员关心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梳理出当前热点和难点工作,深入研究,注意吸收落实;针对重点难点建议提案开展专项调研,将建议提案答复与业务推进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梳理建议提案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建议提案,采用不同答复口径和处理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答复意见,既回应了代表委员的建议,又消除了代表委员的疑惑。

(三)注重联络沟通,落实办理协商。2017年,所有的承办司局都加强与提案人沟通协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779人次,沟通率99%,有效沟通率98%。通过沟通,介绍办理情况,征询代表委员想法,说明答复考虑,形成答复意见;对于多次联系不上的代表委员,还通过联系省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或全国政协提案办协助联系或告知其他联系方式等,千方百计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办公厅在审核答复意见时,首先看沟通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未沟通或沟通不到位情况,使沟通工作成为制度化规定。做好代表委员服务工作,向部分代表委员寄送《民政部文告》;利用微信平台,及时向代表委员传递民政信息,加大平时宣传力度。就慈善事业、村委会组织法修订、农村留守儿童等相关问题赴13个省(区、市)开展了10次调研座谈等活动,共邀请14位代表委员参加。

(四)突出办理重点,推动建议提案落实。2017年,民政部承办了《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建议》1项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承办司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将重点建议办理与2017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和落实,确保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9月,民政部邀请8名代表赴吉林省长春市参加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并与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进行了座谈,赴长春市双阳区、农安县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座谈,代表实地了解了民政工作情况,增强了对民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对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在部内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方面,针对《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落实行业协会改革的建议》,社会组织管理局加强与会办单位的沟通,通过专门调研、召开研讨会等方式,共同加强对行业协会脱钩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稳妥推进脱钩试点工作开展。针对《关于进一步贯彻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战略,加快优化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的建议》,优抚安置局进行了逐条研究,积极与代表进行沟通,会同会办部门认真研究答复。针对《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提案》,社会救助司联合台盟中央有关单位组成调研组,赴陕西省就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和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分析陕西省当前临时救助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提出了意见建议。针对《关于加强欠发达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提案》,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结合欠发达地区农村社会治理工作赴内蒙古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建设与保护的提案》,区划地名司结合地名文化保护调研,派专人赴浙江省杭州市,与提案人蔡秀军委员进行了座谈,听取其对提案办理和地名文化保护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提案》,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赴安徽安庆市、铜陵市和山东济南市、济宁市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全国人大代表及其他同志就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形成共识,对完善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加强专业化、品牌化建设等提供了参考。

(五)强化督促办理,推进复文公开。办公厅应用建议提案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办理情况,定期统计通报承办司局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缓慢的单位加强督办。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答复全文公开工作,公开复文130件,比2016年增长27%,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们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努力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进民政工作发展。2017年以来,民政部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认真研究采纳代表委员意见,推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共采纳200余条代表委员合理意见建议,出台40余项政策措施,解决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了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推进了社会治理创新。同时,通过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进一步宣传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扩大了各方面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参与、支持,营造了发展民政事业的良好环境。

(一)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国务院出台了《“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办出台了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完善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顶层设计。民政部加快推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政策落实,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等工作。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老龄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目前,全国注册登记养老机构达到2.8万多家,养老床位数近700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覆盖全部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

(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加快衔接,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城乡低保保障5346.2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分别增长9.9%和16.6%。出台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政策,截至2017年9月底,实施医疗救助5051.3万人次。推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质量。推动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全国500多万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水平普遍提升。截至2017年9月底,临时救助477.6万人次,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全国所有县(市、区)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6.2万件。

(三)相关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稳步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分别惠及1000多万残疾人。稳步开展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管理工作,规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管理,公布社会组织管理专项权责清单。修订完善“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

(四)加强困境儿童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力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帮助76万名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落实监护责任,帮助1.6万名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帮助17.78万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将3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开发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与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督促指导29个省份印发困境儿童保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主要任务,介入方式和服务方式,为各地加强基层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

(五)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全国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两个全覆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建设,资金监管机制组建形成,随机抽查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全面开展,涉企收费得到清理规范、减轻企业负担6.7亿元。指导各地普遍制定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改革,任务完成过半,加强了脱钩后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出台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引导和规范社会智库健康有序发展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在经济社会建设和脱贫攻坚中发挥积极作用。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2.7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记录注册志愿者6873万人。

(六)军人抚恤优待水平持续提升。国家连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有关抚恤补助标准。目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军休服务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力推动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广泛开展公祭烈士活动,烈士精神进一步弘扬。境外烈士纪念设施得到更好修缮保护。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全面加强。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增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作出部署。加强社区治理工作指导,25个省(区、市)农村和城市社区同步实施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非户籍常住居民在部分地方参与基层选举。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有序展开。“村霸”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面启动。各地及时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社区治理,推进社区协商,开展社区减负,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强化民主监督,开展社区治理新模式探索,社区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16.2万个,有28个省(区、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中12个省(区、市)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步。

下一步,民政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创新方式,促进办理工作与民政工作的紧密结合,持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不断巩固和扩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效,推动民政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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