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问答

2018年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是什么?

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助推产业脱贫、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作用,结合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和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各级政府将农业保险组织实施纳入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承保机构做好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工作,支持农业保险顺利开展。

(二)坚持市场运作。以商业化经营为依托,坚持竞争参与、市场化运作,逐步构建市场配置资源、保障稳定高效的农业生产风险防控保护体系。

(三)坚持扶贫优先。农业保险优先在贫困县覆盖主导产业,优先在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实行农业保险减免优惠政策,向贫困户及承担扶贫带贫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四)坚持自主自愿。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保险机构在自愿原则下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二、主要内容

(一)财政补贴品种。

1.传统品种。中央财政补贴保险品种包括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油菜、棉花、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等10个险种。省级财政补贴保险品种包括苹果、猕猴桃、核桃、大枣、花椒、设施蔬菜、仔猪、种公猪、奶山羊等9个险种。

2.创新品种。鼓励各市、县(市、区)与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合作,开发符合农民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需求的农业大灾保险、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由市级农业部门论证后报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审定。优先支持保险公司在贫困地区开发促进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的保险产品,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保险费和保障金额。

1.保险费。保险费继续执行2017年标准,能繁母猪保费60元/头,奶牛保费180-600元/头,育肥猪保费不超过40元/头,仔猪、奶山羊保费不超过36元/头,种公猪保费不超过300元/头,小麦保费15元/亩,玉米保费17.8元/亩,水稻保费12元/亩,马铃薯保费12-24元/亩,油菜保费15元/亩,棉花保费24元/亩,森林保费1元/亩,苹果、猕猴桃、核桃保费80元/亩,大枣保费42元/亩,花椒保费不超过50元/亩,设施蔬菜保费400元/亩(如附加棚内农作物保险,保费520元/亩)。

2.保障金额。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123号)相关规定执行,传统保险品种保险金额以保障农户及农业生产组织灾后恢复生产为主要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区域内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如无法确定直接物化成本,保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保额的110%。

(三)保费补贴。

能繁母猪、奶牛保险保费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1%、市财政补贴9%,省管县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30%。

育肥猪保险保费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1%、市财政补贴9%。

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油菜、棉花保险保费财政补贴7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5%。

森林(公益林)保险保费财政补贴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75%;森林(商品林)保险保费财政补贴55%,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省属国有林场森林保险保费市县两级财政补贴部分由省财政承担。

仔猪、种公猪、奶山羊、设施蔬菜保险保费省财政补贴70%。

花椒保险保费省财政每亩补贴20元。

苹果、猕猴桃保险保费财政补贴55%,其中省财政补贴45%、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5%。

核桃保险保费财政补贴80%,其中省财政补贴60%、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10%。

大枣保险保费财政补贴70%,省市财政各补贴35%。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自身财力、产业发展等情况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深度贫困县县级保费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各承担50%。各市、县(市、区)可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所缴保费予以直补,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

保险机构在充分了解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和农业生产经营者需求的基础上,按照《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5〕25号)等有关规定,拟订保险合同,并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各险种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农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金融办、省气象局、陕西保监局按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省农业厅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监督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程序拨付。各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农业、林业部门负责做好农业保险组织、协调、监督工作。保险机构要按季度向县级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对深度贫困县农业保险保费在报备的基础上下浮20%。

(二)明确时限要求。2018年5月31日前,市级农业部门要在具备资质的承保机构中为每个县(市、区)招标选择2-3家服务质量好、保障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保险公司,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传统品种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市级林业部门负责招标选择1-2家保险公司,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林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市级农业部门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制订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报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于7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将2019年工作计划和2018年农业保险实施情况报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快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负责制订农业、林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农业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考核。各市、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按季度对保险机构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和下一年招标承保机构的参考依据。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按规定承担农业、林业、畜牧等机构协助开展业务承保、查勘定损、赔案鉴定、防灾防损等费用。各市、县(市、区)和保险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保险费补贴资金,对通过虚假承保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联合保险机构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培训,解读农业保险政策,交流农业保险工作经验。要利用咨询台、展板、宣传画、网站、微信、短信等,面向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宣传农业保险政策、保险方式、操作规程及风险防范知识,营造积极参保、保障有力、助推增收的良好氛围。

46. 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内容是什么?

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共有星级饭店10782家,其中一星级82家,二星级2066家,三星级5225家,四星级2558家,五星级851家。完成填报的为10482家,填报率为97.22%。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个填报率超过90%,其中天津、内蒙古、海南、四川等15个省份的填报率达到100%。

50个重点旅游城市:47个城市填报率超过90%,其中天津、上海、西安、济南等33个城市的填报率达到100%,拉萨填报率最低,为34.43%。

一、总体情况

(一)星级规模和结构

2018年第一季度,共有9586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包括一星级饭店62家、二星级饭店1683家、三星级饭店4613家、四星级饭店2401家、五星级饭店827家。

(二)经营情况

全国9586家星级饭店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合计487.11亿元,同比增长2.43%,其中餐饮收入为208.2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2.75%;客房收入为209.1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2.93%。

全国星级饭店第一季度平均房价为343.13元/间夜,同比增长1.07%;平均出租率为50.55%,同比提高了0.35个百分点;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73.45元/间夜,同比增长1.77%;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3831.24元/间,同比增长13.22%。

二、各省份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从第一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3.13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位居全国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和天津,其中上海最高为710.65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0.55%的有13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海南、上海、湖南、福建和北京,其中海南最高为71.43%。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3.45元/间夜的有9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海南、北京、广东和福建,其中上海最高为431.98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831.24元/间的有9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江苏和浙江,其中上海最高为84308.67元/间。

(二)分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5.86元/间夜的有5个省份,其中北京和福建的平均房价超过2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27%的有9个省份,其中湖北、贵州和安徽平均出租率超过60%。

二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1.24元/间夜的有9个省份,其中北京的平均房价高于3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7.46%的有16个省份,其中海南、湖南的平均出租率超过60%。

三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8.20元/间夜的有7个省份,其中北京和上海的平均房价超过了35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7.67%的有16个省份,其中海南和湖南的平均出租率超过60%。

四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28.74元/间夜的有6个省份,其中北京和上海的平均房价超过5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0.79%的有14个省份,其中海南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五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26.50元/间夜的有4个省份,其中海南、上海和北京的平均房价超过8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6.50%的有12个省份,其中海南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三、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一)规模结构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3636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数据审核,占全国星级饭店总数的37.93%。其中,五星级饭店576家,占全国五星级饭店总数的69.65%;四星级饭店1095家,占全国四星级饭店总数的45.61%;三星级饭店1493家,占全国三星级饭店总数的32.37%;二星级饭店461家,占全国二星级饭店总数的27.39%,一星级饭店11家,占全国一星级饭店总数的17.74%。

(二)经营情况

第一季度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320.19亿元,占全国营业收入的65.73%。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深圳、南京6个城市的星级饭店营业收入超过了10亿元。其中北京营业收入最高,达到59.71亿元。

从第一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3.13元/间夜的有22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上海、北京、厦门、深圳、广州、成都、南京、杭州、苏州,其中三亚的平均房价最高,为897.17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0.55%的有15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海口、深圳、南京、厦门、广州、上海、福州、合肥、珠海,其中三亚的平均出租率最高,为80.83%。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3.45元/间夜的有25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上海、北京、深圳、厦门、广州、南京、成都、福州、武汉,其中三亚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最高,为725.21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831.24元/间的有21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三亚、上海、南京、北京、广州、福州、无锡、深圳、温州、厦门,其中三亚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高,为84951.55元/间。

四、比较分析

(一)分星级比较

(二)各省份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有24个省份上升,甘肃增幅最大,增幅为12.08%;其余8个省份下降,其中广东降幅最大,降幅为10.15%。平均出租率:有18个省份上升,陕西增幅最大,增幅为10.55%;其余14个省份下降,甘肃降幅最大,降幅为9.34%。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22个省份增长,陕西增幅最大,增幅为18.46%;其余10个省份下降,吉林降幅最大,降幅为14.40%;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28个省份增长,内蒙古增幅最大,增幅为29.27%;其余4个省份下降,青海降幅最大,降幅为19.32%。

(三)50个重点旅游城市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银川、大连、丽江、济南、兰州、郑州、洛阳、贵阳、宁波、南昌,其中银川增幅最大,增幅为12.39%;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秦皇岛、沈阳、长春、西宁、黄山、张家界、哈尔滨、温州、呼和浩特、深圳,其中秦皇岛降幅最大,降幅为21.65%。

平均出租率: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秦皇岛、西安、沈阳、石家庄、泉州、青岛、成都、武汉、乌鲁木齐、合肥,其中秦皇岛增幅最大,增幅为47.68%;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兰州、银川、丽江、温州、洛阳、西宁、张家界、海口、福州、长沙,其中兰州降幅最大,降幅为18.51%。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西安、石家庄、秦皇岛、大连、武汉、合肥、青岛、泉州、北京、济南,其中西安增幅最大,增幅为18.84%;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温州、西宁、张家界、兰州、长春、黄山、呼和浩特、哈尔滨、丽江、银川,其中温州降幅最大,降幅为17.30%。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大连、秦皇岛、西安、长春、成都、南昌、石家庄、桂林、南宁和武汉,其中大连增幅最大,增幅为42.64%;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分别是温州、洛阳、郑州、长沙、西宁、哈尔滨、兰州、昆明、呼和浩特、三亚,其中温州降幅最大,降幅为33.41%。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监督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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