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问答

改革开放40年湖北省财政发展情况是怎样的?

 

改革开放40年,财政对促进湖北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一直起着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全省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有力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现代财政制度逐步建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北省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和调整,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建立适应经济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

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中央对湖北实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的财政管理体制。

1980年,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央决定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步伐,多次向企业进行放权让利,先后实行利润留成制、利改税、承包经营制。多次改革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灶吃饭体制”,试行各种形式的“包干”。这种“包干”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地方聚财的积极性,但也分散了财力,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受到了限制。

1994年,中央决定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分税制,即在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划分中央、地方财政收入。根据中央对省级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湖北实际情况,全省按照规范、公平的要求广泛听取各地意见,反复测算,确定了省对地市县财政体制方案,明确收支划分范围和收入分成方法,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加强财政支出监管,构建新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被提上改革日程。2000年开始推行部门预算改革,2001年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2003年以来,财政改革取得新突破,一是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实施,国库管理制度的配套改革也相继展开;二是全面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税;三是建立了公共财政框架,其中包括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等;四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财政体制改革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五是实现了“省管县”财政体制。为进一步规范和理顺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从2004年4月开始,全省实行了“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规范了省、市、县(市)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了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提高了县乡财政的基本保障能力。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出了顶层设计,并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果:一是于2015年1月正式颁布并实施了以覆盖全部政府收支为主要着眼点的新《预算法》,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得以建立。二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资源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征收改革,同时,以颁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标志,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开始启动。三是以全面实施营改增为契机,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并逐步规范化、法律化,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2017年,省政府连续出台《关于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关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构建稳增长、促转型、助升级的“1+N”财政政策体系。

 

二、财政综合实力稳步增强

经过40年的建设和发展,全省经济综合实力日益增强,财政收入规模不断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高。201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5000亿元大关,达到5441亿元,比1978年增长173倍。

(一)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财政收入摆脱了长期低水平徘徊的局面,出现了稳定增长的好势头,特别是改革初期,全省虽然出台了一些减收的政策措施,财政收入仍保持了较快的增长,1978年全省财政收入31.37亿元,到了1993年财政收入达到115.07亿元,15年增长了3.7倍,年均增长9.1%。1994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面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这一体制的顺利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政府增收的积极性,至此,湖北财政收入进入较快发展阶段,从1994年到2007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7.2%。2008年全球性经济危机爆发,受政府积极财政政策拉动内需影响,2008年到2012年期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5.9%,2010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了千亿元大关。2013年,财政收入告别“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带来的高速增长,增幅逐步回归至合理区间,更加符合经济发展和财政规律,同时,财政收入能力逐年增强,不断取得新成绩:2013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00亿元,2017年达到324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名第9位,占GDP的比重由2010年的6.3%提高到2017年的8.9%,财政收入进入了新的稳步增长阶段。

(二)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财税改革的不断深入,全省逐步规范了财政分配方式,企业收入也被各种税收所替代,2012年,全省涉及主要税种(占全省总税收比重)有增值税(12.3%)、营业税(35.7%)、企业所得税(35.7%)、企业所得税退税(14.9%)、个人所得税(3.7%)、城市维护建设税(7.0%)、契税(6.4%)、土地增值税(7.0%)等,全年完成总税收1324亿元,比1978年增长42倍,占同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6%。从2013年11月到十九大召开的4年多的时间里,新一轮税制改革以“稳定税负”为前提,通过“逐步增加直接税比重”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建立现代税收制度。2017年,全省地方税收完成2248亿元,可比增长11.5%,其中地方主体税种(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完成1332亿元,可比增长8.9%,全省十个地方小税种共完成916亿元,增长15.4%,无论从增幅、对税收的贡献度来看,中小税种均超过了主体税种。2017年,全省上划中央税收自然增长17.1%,同比回升7.6个百分点,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40.3%,较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收入质量有所提高。1978年以来,全省财政收入规模扩大的同时,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1978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中的非税收入12.53亿元,占收入比重为40.0%。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各项降费政策,非税收入增幅持续回落。2017年,省政府明确要求市州税收所占比重不低于70%、县(市、区)不低于60%。将财政收入质量纳入全省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的范围,并与省对下转移支付挂钩。对收入质量较差的市县加大通报、约谈的力度。2017年,全省非税收入1001亿元,占全省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30.8%,增长2.2%,低于全省地方税收增幅3.7个百分点,全省94个市县收入质量同比提升。

 

三、财政支出聚力服务发展

改革开放40年,全省经济不断壮大,财政实力逐步走强,财政可用资金逐渐增加。湖北财政在保基层、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基础上统筹存量与增量,确保基本支出、重点支出不留硬缺口,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全力保障教育、卫生、社保、精准扶贫等基本民生和重大政策支出。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01亿元,是1978年财政支出29.98亿元的227倍。

(一)调控能力日益增强。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湖北作为中部重要省份,国家财政加大对湖北投资,湖北地方财政积极配合,加大投资力度,为全省经济发展奠定物质基础。2013年-2017年五年间,全省政府性支出年均增长14.7%,占GDP比重由2012年的25.9%上升至2017年的31.4%,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逐步加强,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发挥财政撬动作用。制定20余项政策,构建财银合作、财保合作新机制,筹集400亿元引导设立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设立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目前规模30.98亿元。设立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目前规模6.6亿元。安排50亿元资本金重组省再担保集团,壮大公司实力。向省农担公司注资15亿元。二是加大政府投资力度。通过盘活存量、统筹增量、整合项目、调整结构等方式,筹集近千亿元资金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优化财税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17年“营改增”减税319亿元,2017年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为企业减负90多亿元。四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省财政对69个县(市、区)和13个市州本级,从2004年开始对新增上交增量部分予以返还,近年来支出重点进一步向基层倾斜。2017年省对市县各类补助达到2932亿元,市县级支出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8.5%,财力下移效果显著。

(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为了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效益,湖北财政始终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积极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新机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精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年全省免征农业税,并积极筹措资金对地方财政减收增支给予补助,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农资购置补贴政策,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1978~1999年,全省累计用于支援农业支出109.68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4.9%,2000~2008年安排的农林水事务支出576.37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7.9%。2008年总投资达154.19亿元的仙洪新农村试验区交通建设已经正式启动。2017年,省财政筹措116.7亿元支持精准扶贫,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同时筹措财政资金71亿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综合改革。

(三)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为建设“和谐湖北”、“幸福湖北”,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湖北财政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原则,加大重点民生投入力度,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质量,积极发挥公共财政保障职能,把社会事业保障作为重点,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2008年全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事业支出分别达到281.3亿元、95.1亿元、284.1亿元、284.2亿元、25.2亿元,2017年分别达到1092.3亿元、614.7亿元、1101.4亿元、234.3亿元、95.3亿元,同时,筹措安排资金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政法和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公共财政特征渐趋明显。

 

四、财政管理水平逐年提升

财政管理上涉国计、下及民生,于国于民莫不系之。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各级财政部门把加强财政管理作为实现振兴财政、发展财政的重要战略任务,贯穿财政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从粗放到精细,从单一到多元,从点和面到几乎覆盖所有财政领域,开辟出了一条具有湖北特色的财政开源之路、节流之途。

(一)财政收支保持平衡。1994年实行分税制前,全省财政赤字逐年扩大,包袱越来越重,严重制约经济的稳定发展。1995年以后,全省财政部门以(预算法)的实施为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各级财政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在执行中强化增收节支,大力培育财源,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支出管理。全省各级政府把财政平衡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并建立相应激励机制,调动各级财政自求平衡的积极性,全省财政实现了赤字到平衡的重大转折。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结转下年支出749亿元。

(二)监督管理持续加强。改革开放以来,全省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促进财政管理和深化财政改革这一中心,逐步建立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办法,健全财政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互相配合的全过程监督体系,不断延伸监管范围,稳步推进现代阳光财政建设。一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多个文件,部署预决算公开工作,省财政厅制定了预算公开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预算公开的主体、流程、形式、内容、时间和格式。2017年,省级政府预决算报告、附表和说明全部向社会公开,除4家涉密单位外,139家省直预算单位都集中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信息。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着力构建全覆盖、零缝隙的财政监督管理体系,以扶贫、教育、医疗卫生、中小实体经济发展等资金为重点,加大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扶贫领域系列专项检查等5个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公务支出行为,“三公经费”执行数比2016年决算数下降23%。三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内控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预算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效控制了各类风险。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开发省人大预算联网系统,横向联通人大、财政、人社、国资等部门,建立数据资料定期推送和实时推送机制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建设,在保证财政政策执行,严格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绩效管理取得突破。通过探索创新,全面整合、统筹、盘活财政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投入到改革、发展、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了重点保障力度。全国统筹涉农资金电视会议上湖北省作交流发言,湖北省经验在《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及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多次宣传报道。一是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在优先保障农业、教育等重点支出的基础上,全面取消了各类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等指标挂钩安排或部分专项支出按照固定标准安排的办法。重点推进科技、教育、农业等重点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优化整合相关支出。严格控制设立新的专项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把22个部门管理的79个专项资金整合为8个跨部门专项。二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省级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扩大因素法、目标任务法、绩效考核法分配、切块下达资金范围,实行资金、项目、管理、责任、招投标“五到县”,出台《关于推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的指导意见》等4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统筹使用资金的路径方法、部门职责和正负面清单,最大限度为县级统筹使用资金“松绑”,统筹涉农资金从2014年的287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900亿元。三是不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在落实中央有关政策基础上,将基本建设支出、基本支出和常年性项目支出等纳入结余资金认定范围。2015-2017年分别收回省级结余资金103亿元、63.4亿元、27.9亿元。将部门预算与存量资金规模挂钩,对结转资金规模较大部门单位,适度扣减下年部门预算。2015-2017年全省每年消化存量资金规模均在1500亿元左右。四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省人大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法治化。省级绩效自评、财政重点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资金量分别达到229亿元、65亿元、457亿元。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重点绩效评价情况,作为人大决算审查依据。湖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连续4年在财政部考核中位列优秀等次。

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各级财政作了大量工作,为保持社会稳定,支持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3. 改革开放40年湖北省消费市场发展情况是怎样的?

 

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湖北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商贸流通领域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全省消费品市场跨越式发展。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方式更趋多元、消费结构日益优化、消费亮点热点频现、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城乡消费市场进入了持续、较快增长时期,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活跃景象。

 

一、消费市场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一)改革开放带来全省消费品市场跨越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湖北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和支出大幅度提高,消费品市场体系的日趋完善,新型商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全省消费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展,消费品市场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日益凸显。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年迈出六大步,分别登上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5000亿元、10000亿元和17000亿元六个台阶。1983年首次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12.44亿元;1993年首次突破500亿元,达到521.35亿元;1996年首次突破千亿,达到1145.73亿元;2008年跨越5000亿元,达到5109.74亿元;2013年跨越10000亿元,达到11035.94亿元;2017年跨越17000亿元,达到17394.10亿元,市场销售规模实现标志性突破,达历史最高水平。与1978年相比,年均增长15.7%;2017年人均社零额突破29000元,达到29471.54元,是1978年的225.3倍,人均每年增加消费品零售额752.3元。

(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增强

改革开放前,全省居民购买力增长缓慢,城乡市场较为萧条。1978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商贸流通领域不断发展完善,市场逐渐成为配置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并在整个经济发展中地位日益突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2017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全国第7位,在中部六省中仅次于河南,居第2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改革开放初期提高了19.6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实现增加值3496.39亿元,较1978年增长了359.8倍,占GDP的比重明显提高,湖北消费市场大省的地位得到巩固和提高。

 

二、消费结构升级加快

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市场供求格局发生转变,市场有效供给不断增强。特别是以智能手机、计算机为代表的IT产品,方便居民出行的汽车,用于改善人们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的住房装饰商品、家用电器等商品大量增加,使市场商品供求结构趋于合理。同时,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结构升级步伐明显加快,新兴消费不断涌现,发展迅猛。

(一)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改革开放以来,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从1980年到2017年,全省居民消费水平从201元攀升到21642元,平均每年净增579元。消费结构也经历了从贫困型向小康型消费的转变,总体上看,40年来居民消费经历了三次大的消费结构升级。一是20世纪80年代初,人们以经济耐用为主,那时消费的最高标准是自行车、手表、缝纫机“老三件”,以满足温饱为目标的消费结构升级;二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电普及为标志的发展型消费结构升级;三是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的以汽车、住房、通讯、教育为主导的享受型消费结构升级。每一次升级所实现的购买力水平都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从几十元、千元和万元级消费,向十万元甚至百万元级消费转变。消费结构也由衣、食消费向住、行消费转移,并步入“加速跑”阶段,购房和买车等万元级以上消费正在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

(二)新兴消费热点纷呈

近几年来,湖北消费需求快速扩张,消费模式从“节俭原则”转向“快乐原则”,消费结构从满足生存需要为主的物质消费向娱乐、休闲、文化、旅游等为主的精神消费转变,消费结构升级、新兴消费发展迅速。

1.旅游消费需求旺。2017年,湖北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39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514.90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3.8倍和3.0倍。大众节假游和出境游需求显著飙升,成为拉动湖北旅游消费快速增长的主力军。旅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温泉度假、滑雪游、休闲游、民俗游等产品持续火爆,高铁游、自驾游、亲子游等继续升温。近5年来,全省接待旅游人次和旅游总收入保持20%的年均增速,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2.网络消费增长猛。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网络消费极大冲击了传统的商贸模式,发展迅猛。2017年,湖北网上零售额达到1716.6亿元,比上年增长37.2%,其中,实物商品交易额为1131.8亿元,增长30.0%,增速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18.9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6.5%。

3.健康消费意愿高。随着收入的提高,生活品质的增强,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人们健康消费意识明显增强,需求不断升温。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中用于医疗保健的为2165.46元,是2010年的3.1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中用于医疗保健的为1438.32元,是2010年的4.9倍。2017年,全省居民购买健康保险支出172.72亿元,增长34.5%,占人身险保费总额比重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2017年全省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8%。

4.文体消费潜力大。湖北区位优势明显,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同时也是体育大省,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休闲体育项目已融入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成为闲暇时间流行消费方式之一。2017年体育、娱乐用品类限上商品零售额增长10.5%,增速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2017年全省电影票房总额为24.7亿元,增长10.2%,总量居全国第7位。

5.汽车消费支撑强。汽车消费已成为湖北消费品市场的一大亮点,成为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拉动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力军。“以旧换新”、“小排量汽车优惠”、“汽车下乡”等一系列刺激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出台;省内多条国家级、省级高速公路相继开通;市、县道路交通网络不断扩张、城市道路拓展升级以及“村村通公路”修建,湖北迎来了一个汽车消费快速增长的“井喷”期,自2013年以来汽车类商品一直作为全省第一大类消费品。2017年全省限额以上批零单位实现汽车零售额1733.93亿元,增长7.7%,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10.0%,对全省消费品零售总额贡献率达到8.5%,拉动全省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9个百分点,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

 

三、改革开放成就市场主体不断壮大,结构多元

(一)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改革开放之初,国有和集体商业企业一统天下的传统流通体系存在集中性、封闭性、多环节、少渠道的弊端,短缺经济造成商品供不应求,官商作风十分普遍,商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不尽如人意,缺乏竞争和活力。1978年全省国有和集体商业企业(包括供销社)销售额占全社会销售额的比重达到98%以上,其它经济成份占比很小。在改革开放初期,各级政府在市场准入、资金信贷、经营范围等方面采取放开、优惠等政策措施,对集体、个体、私营商业发展给予大力扶持,促进了多种经济的蓬勃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政府又及时开启外资进入零售商业闸门,使得外资及外埠商业大举进驻湖北,如法国家乐福、王府井等纷纷落户武汉。合资或独资经营零售商业和饮食业,使流通市场主体构成出现新的历史性变化。对大型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全面推行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个体和私营商业快速发展,中小型零售、中小型旅馆、餐饮等几乎全由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全省市场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发展态势。

2017年,湖北省限上批发、零售业法人企业达7209个,比2010年翻了一番,增长107.2%,年均增长11.0%;年末从业人员50.92万人,比2010年增长41.4%,年均增长5.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240.15亿元,比2010年增长118.3%,年均增长11.8%。分行业看,限上批发业企业2739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363.18亿元,比2010年增长101.7%,年均增长10.5%;零售业企业4470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76.97亿元,比2010年增长164.4%,年均增长14.9%。限上企业总量规模和比重不断提高,成为拉动全省批发、零售业快速增长的主导力量。

(二)主体结构趋向多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供求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社会各界办商业,打破了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国有经济对市场的调控能力逐步弱化,市场经营主体及其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从经济主体类型看,内资企业在批发、零售业中占有主导地位,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企业竞相发展,港澳台商、外商投资企业家数偏少,所有制结构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2017年,全省限上国有、集体批发、零售业法人企业234个,比2010年减少253个,占限上批零法人企业数的比重较2010年下降10.8个百分点;私营企业3877个,占53.8%,比重较2010年上升6.5个百分点;港澳台商、外商投资企业94个,比2010年增加26个。从销售规模看,内资企业实现销售额1.6万亿元,占全省比重为90.1%,主导地位凸显,港澳台商、外商投资企业实现销售额1764.61亿元,仅占9.9%。

 

四、商品流通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业态日趋丰富

(一)市场体系逐步发展完善

1978年以前,我国商品批发体制按行政层次一、二、三级设立批发站,零售企业由地方的专业国营零售公司设立,环节多、流转慢、效益差。上世纪80年代取消了各级商业专业公司,取消了批发零售按“一、二、三、零”封闭式经营。1992年以后,全省大力发展大宗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文化音像等商品批发市场。加强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城乡零售市场不断发展,商业企业改变了过去陈旧落后单一的经营方式,逐步向现代化经营方式迈进,商业经营形式发生巨大变革。近年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店、电子商务等商品流通方式和超市、大卖场、便利店、专卖店等经营业态竞相发展。2017年,全省限上零售企业中专业店1691个,专卖店1353个,百货店294个,超市504个,无店铺销售企业269个。此外,体验式购物中心、城市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O2O模式体验店纷纷涌现,形成了多种业态竞相发展的新格局。商品流通体系的逐步发展完善,使广大居民获得了优质的服务,享受了现代生活的便捷。

(二)连锁经营快速发展

被称为现代商业“第二次革命”的连锁经营,是体现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流通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生活,对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构筑商品交流方式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连锁商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特别是近几年,全省连锁商业企业发展提档增效,快速壮大,企业规模不断扩张、企业发展日趋多元化。截至2017年末,湖北共拥有连锁商业企业181家,连锁门店10735个,营业面积达766.47万平方米。连锁门店个数和营业面积较2011年分别增长96.7%、31.4%,年均增长11.9%、4.7%。全省连锁企业2017年共实现销售额(营业额)2032.05亿元,较2011年增长59.0%,年均增长8.0%。其中,批发零售连锁企业2017年实现销售额1960.95亿元,较2011年增长58.8%,年均增长8.0%;住宿餐饮连锁企业2017年实现营业额71.10亿元,较2011年增长64.5%,年均增长8.6%。2017年全省连锁企业实现零售额1723.76亿元,较2011年增长60.1%,年均增长8.2%,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9%。

(三)商品交易市场培育壮大

改革开放40年来,经过不断的建设与培育,全省商品交易市场在扩大规模、整合资源、提升品牌形象、创新营销模式等方面突破性发展,其服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活、加快商品流通方面的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2017年末,全省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达143个,市场摊位数达91735个,年成交额2252.30亿元,较2015年增长10.9%。在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市场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在全省143个亿元市场中,综合市场43个,占30.1%;专业市场100个,占69.9%。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不仅极大程度方便了城乡居民实现商品买卖,也带动了全省经济的发展,增强了湖北经济在全国的辐射力。

(四)城市商业综合体异军突起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提出了土地集约化发展的诉求,同时,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不断升级,使得作为多种功能业态复合的城市综合体近年来逐渐成为人们生活、消费的重要场所。湖北作为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支点,条件优越,投资前景良好,近年来城市综合体发展迅猛,大型城市综合体纷纷落户,供应量持续走高,呈现出了井喷式的增长。从我省城市综合体建设发展的情况看,既涵盖了以商务、金融、会展为中心的商务属性综合体,也有具有明显文化气息的城市公共服务领域中科技馆、文化城等文化属性综合体,更多的是在综合体中占据主要地位,对区域经济发展起着重要推动作用的以商业元素为主体、以购物中心为主导的商业综合体。

湖北最早出现的城市商业综合体雏形为1979年开业的“凯德民众乐园”,随后是在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中期由本土企业打造的以购物中心为主题的“中商集团购物中心”和“武商集团购物中心”,之后一直缓慢发展,直到2013年开始密集爆发,迅猛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有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73家,实现销售额241.28亿元,比上年增长17.3%。73家城市商业综合体中共有商户10768个,其中,法人单位1090户,分支机构1594户,个体户8084户,平均每个城市商业综合体中有商户148个。城市商业综合体从事零售、餐饮和服务业的从业人员达到80484人,拥有营业面积370.95万平方米,其中,零售业拥有营业面积208.53万平方米,餐饮业拥有营业面积72.20万平方米,服务业拥有营业面积90.21万平方米,平均每个城市商业综合体营业面积为5.08万平方米。共有停车位44193个,平均每个城市商业综合体可提供停车位605个。

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消费市场实现了量的扩张和质的突破,达到空前水平。商品流通体系不断发展完善,消费市场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随着消费形式的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居民的消费生活也变得更加丰富与便捷。可以相信,在新时代发展的全新阶段,湖北消费品市场的环境将更加优化、秩序将更加规范、现代化水平将更加提升,消费市场必将迎来高质量发展,日益繁荣昌盛,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加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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