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问答

重庆市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集聚国际消费资源,提升国际消费服务,打造国际消费环境,激发国际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将我市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制度保障、政策供给、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消费供需优化升级。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促进商业与工业、旅游、文化、体育、金融等产业融合,促进线上线下、内外贸融合,以创新激发消费升级新动能、促进新发展。

对标国际,特色发展。对标国际一流消费城市,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产业特色,打造国际标准、重庆特色的消费城市。

品质提升,引领消费。大力发展品牌企业、品牌商品、品牌服务,优化大众消费、品质消费、高端消费供给,更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三)工作目标。

加快建设国际购物名城、国际美食名城、国际会展名城、国际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到2022年,总消费年均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1万亿元,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3万亿元,旅游外汇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国际消费集聚区打造工程。

1.打造国际消费核心区。统筹中央商务区规划建设,促进解放碑、江北嘴、弹子石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建筑品质、城市景观和夜景灯饰艺术效果,优化配套功能和商业业态,加快国际品牌、高端产业等要素资源集聚融合,打造重庆山水人文艺术地标性景观、“夜重庆”休闲文化艺术走廊,构建国际消费核心区。

2.打造国际消费商圈。加快推进解放碑等步行街改造提升,推进观音桥、南坪、三峡广场、杨家坪等成熟商圈提档升级,加快大坪、嘉州、金州、保税港等新兴商圈扩容升级,打造场景化、智能化、国际化的高品质步行街和城市核心商圈。

3.打造特色商业名街名镇。以推进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和历史文化街区恢复重建为契机,加快较场口、磁器口、九街、南滨路等特色商业街、夜市改造提升。深入挖掘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历史文化和产业特色,打造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商业名镇。

(二)实施国际消费品牌集聚工程。

4.打造国际品牌首选地。大力引进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和连锁店,鼓励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等在渝首发新品。在解放碑、朝天门等地承接国际品牌首发、首秀活动。支持世界500强等企业在渝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性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产品定制中心、采购结算中心、仓储物流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展示交易中心,拓展高端消费服务功能。

5.打造世界消费品超市。加快布局进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做大做强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智能货物集散中心。发展O2O体验店,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园区建设。积极打造“国货精品”重要展示窗口。

(三)实施“渝货精品”培育工程。

6.传承振兴老字号。支持传统工艺传承和保护,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教学基地,设立技能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室。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提升老技艺,提升经营效益。鼓励老字号企业参展参会,申报“重庆老字号”“中华老字号”。

7.培育“重庆造”品牌。聚焦特色产业,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8.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价值。加快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推进石雕、版画等传统工艺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实施特色服务消费提升工程。

9.提升特色文旅消费。挖掘重庆特色文化,培育一批文旅精品景区和旅游演艺、特色节会。规划建设长江游轮游艇码头,创新发展“水上巴士”观光快船,发展旅游客运专线、包机业务。推动旅游观光巴士跨区域线网建设。拓展文旅消费信贷业务。引进高端酒店集团和酒店管理品牌,发展精品商务连锁酒店、文化主题酒店。推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文化消费示范城市,举办“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

10.提升特色餐饮消费。加强特色美食文化宣传推广,完善特色美食标准体系,提升“重庆火锅”“渝菜”“重庆小面”等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深入挖掘各区县美食文化,打造特色美食之乡;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特色美食,打造国际美食名城。

11.提升特色体育消费。鼓励创建体育旅游示范区,开发沿江、沿山的体育休闲运动线路和体育旅游项目。推广登山、攀岩等山地运动,发展游泳、漂流等水上运动,培育野营露宿、拓展训练等林地运动,建设全国户外运动首选目的地。推进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商业文化配套,打造城市体育嘉年华。

12.提升特色康养消费。加强武陵山脉、七曜山系等森林康养基地规划建设,推动江津、石柱等区县康养产业发展。加快康养胜地标准化建设,打造森林康养特色品牌。因地制宜发展医养结合型康养产业,引进国际健康保险机构,提升保健服务能力。

13.提升特色教育消费。加快发展多形式教育培训服务,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引导社会力量按照规范要求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和托幼机构。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非学制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14.提升特色家政服务消费。支持家政企业设置服务网点,建设实训基地,培育家政服务品牌。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家政服务业培训提升行动,加快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家政服务业便利化、品质化发展。

(五)实施国际消费融合创新工程。

15.推进零售业创新转型。支持购物中心、商场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优化消费场景。加强产业联动、线上线下互动、内外贸易融合,发展智慧零售、无人零售,打造智慧商场、绿色商场。引进和培育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便利消费。

16.推进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鼓励商品市场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完善数字化交易配套服务设施,创新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应用,强化配套功能,向全渠道平台商、集成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定制化服务商转型。

17.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高效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

(六)实施国际会展提升工程。

18.培育引进国际展会。提升智博会、西洽会、西旅会等现有展会规模和层级,引进国际展览业协会(UFI)会员大会等国际性展会活动,积极申办糖酒、药品等重点行业全国大型巡回品牌展会,扩大展会对消费的带动力。

19.积极承办国际赛事。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和国家体育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提升重庆国际马拉松、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等赛事影响力。积极引进世界高水平体育赛事及赛前系列训练赛、巡回赛、热身赛和邀请赛。加快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顶级赛事。

20.打造特色消费节庆活动。联动国际组织等专业机构,提升夜市文化节、火锅美食文化节等特色活动,支持举办时装周、电影节等活动,支持区县、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七)实施国际消费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21.完善国际化服务标准体系。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开展服务质量地方标准制订修订工作,鼓励制定、宣传、实施符合国际惯例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22.打造国际化服务品牌。完善服务评价体系,开展服务质量达标创建活动,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优质服务企业名录库”,支持评选发布优质服务企业、优质服务店铺等各类榜单。

23.培养国际化服务人才。加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鼓励校企联合办学,支持举办服务技能大赛,构建完善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培训体系,加强服务标准、外语、国际礼仪等教育培训,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

(八)实施国际消费环境优化工程。

24.优化城市国际化功能。打造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园林城市。深化铁公水空融合,实现主要景区、商圈、商业综合体与交通站点之间的无缝接驳换乘。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主要消费场所光纤宽带、无线网络全覆盖。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厕所、停车场、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公共停车智能服务系统建设。加快公共场所国际化引导标识和便利化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推出多语种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国际化结算和货币兑换平台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离境退税定点商店,打造离境退税示范街。统筹规划建设国际酒店、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满足外籍人士在渝工作、生活消费需求。

25.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优化商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适当放宽展销活动、商品促销临时户外广告的限制;加快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推进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处理职业索赔人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境内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九)实施国际交流合作深化工程。

26.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积极开展国际友好城市交往,加强与国际消费城市的交流和互动。依托现有对外交流平台,承接国家对外交流活动,争取一批国家来渝设立领事馆或商务机构,促进交流合作。实施“留学重庆计划”,深化“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支持引进名校师资来渝开展教学和科研合作,吸引各类人才来渝留学、创业就业。

27.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建立常态化合作关系,利用港澳资源增强我市对外开放的集聚力和带动力。拓展与香港在国际物流、总部贸易、金融服务等方面合作,推进与澳门在美食、金融、会展、旅游等互补性产业方面开展对接。鼓励我市与港澳地区企业共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依托“重庆•台湾周”等活动邀请台商来渝考察投资,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28.深化省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交流合作,全面推进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协同联动发展,健全协同开放发展机制,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促进产业创新协同发展。

(十)实施国际消费营销推广工程。

29.实施“重庆消费”全球推广活动。借助智博会、西洽会等平台,开展“重庆消费”全球营销推广。将“重庆消费”概念充分融入《重庆概览》、重庆形象宣传片等对外宣传中,融入重庆文旅品牌推广宣传中,不断扩大“重庆消费”的全球影响力。

30.加强城市整体营销推广。健全对外宣传和城市形象推广机制,加快“爱重庆”英文推广平台建设,办好“感知重庆”海外行等活动,借助重庆国际交流活动及平台传播“重庆消费”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需要和任务分工(见附件),研究制定本区县、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引导。探索建立反映消费市场总规模的指标体系、监测机制,提高市场调控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商业设施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用好用活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用好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和建设资金,加大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点品牌和重点企业的支持。

(三)开展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在规划建设、制度保障、政策供给等方面先行先试,培育建设国际消费示范商街、商圈,打造国际消费示范区县,引领带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四)坚持合力推进。市商务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合力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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