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问答

山东省加快数据融合应用深化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内容是什么?

为强化大数据对流程再造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要求,现制定加快数据融合应用深化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个平台、一个号(码)、一张网络、一朵云”总体思路,加强统一的云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行“一号通行”,深化数据“聚、通、用”,以数据融合应用驱动业务重塑、制度创新,为流程再造提供大数据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云网“一体化”。持续推进政务云、网等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

1.完善全省电子政务“一朵云”。

进一步优化全省政务云布局,逐步形成政务云管理节点、骨干节点、分支节点梯次服务新格局,持续增强云服务能力。着力拓展政务云的平台层、软件层服务内容,强化高层级服务供给,探索建立服务“超市”,2020年10月底前,将协同办公、政府网站、视频会商、公务邮件等通用应用和共性服务组件纳入服务“超市”统一管理,实现集约建设、按需应用。进一步加强全省统一的政务云服务管理,建立资源申请、审核、迁移、调整、下线全流程管理体系。

完善政务云安全管理,建立由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2.完善全省电子政务“一张网络”。

结合政务云布局调整,进一步优化全省电子政务网络架构,完善政务外网骨干网备用线路保障,确保网络稳定畅通。推进政务网络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网络互联接入区建设,实现网络跨域融合互通。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结合网络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二)统筹推进数据“大汇聚”。强化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数据资源统筹规划、分类管理、整合共享,着力构建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和通用业务库“四库一体”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山东“数据湖”。

3.全面完善基础库。

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空间地理和宏观经济6个基础库,扩大数据归集范围,提升数据质量,为全社会提供全面、精准、权威的基础数据支撑。

2020年6月底前,人口库实现全省人口数据全归集,法人库实现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组织数据全归集。2020年12月底前,电子证照库实现常用证照全归集,在“爱山东”APP全面开展“亮证”服务。持续提升公共信用库、空间地理库、宏观经济库的服务支撑能力。

4.加快建设主题库。

围绕办好“一件事”,聚焦具体办事场景,将多部门相关数据汇聚成库,为跨部门业务联动提供主题式数据支撑。在建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医疗健康、社会保障、交通出行等12个主题库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各领域主题库建设。开展主题库数据综合分析应用,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主题库建设应用模式。

5.建设专题库和通用业务库。

以业务数据化为目标,全面推进专题库建设,补齐部门数据短板,促进业务闭环管理。开展历史数据抢救挖掘和电子化,2020年6月底前,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围绕政务服务、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方面,分别确定1-2类重点数据资源先行启动历史数据电子化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结合办公、人事、财务、机关事务和档案等通用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通用业务库建设,实现通用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统建共享,支撑机关内部“一次办好”。

6.强化数据治理服务。

制定数据治理标准规范,构建全链条数据治理服务体系。统一确定数据治理服务目录“菜单”,为各部门提供“点菜”式服务。2020年6月底前,全面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数据核对反馈机制、常态化更新机制,进一步拓展数据应用广度和深度。

(三)统筹推进数据“全打通”。健全数据共享机制,畅通全省统一的数据流通渠道,推动数据共享,实现纵向贯通、横向协同。

7.加强数据供需对接。

健全完善常态化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横向上,实现无条件共享数据直接获取,有条件共享数据限时反馈;纵向上,完善省级数据向各市返还机制,变市里“向省里要”为“省级主动给”,2020年6月底前,在完成首批数据返还试点的基础上,将返还范围扩大至所有设区市。

8.拓展数据共享范围。

重点围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数据共享应用,支持业务办理减流程、压时限。2020年12月底前,推动跨区域数据共享,助推相关业务从“全城通办”到“区域通办”“全省通办”。研究制定数据共享评价指数,对各级各部门数据供给、需求和应用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提高数据共享质量和水平。

9.扩大公共数据开放。

健全公共数据开放机制,提升数据开放平台服务支撑能力,重点推动社会关切、需求强烈的公共信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在实现所有政府部门接入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基础上,2020年10月底前将水、电、气、暖等主要公共服务数据纳入开放范围。

(四)统筹推进数据“深应用”。开展“数聚赋能”行动,强化数据开发利用,全面支撑业务流程再造。

10.推动政务服务高效化。

以就业、社保、教育、文化、出行、健康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为重点,建立数据应用模型,通过优化“数据流”再造“业务流”,进一步减流程、减环节、压时限,促进大数据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成效。

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促进业务协同办理。将身份证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实现“一号通行”。

坚持移动优先,优化“爱山东”APP功能,推动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打造全省移动政务服务总门户。

加快全省统一的电子印章系统建设,选择部分部门、设区市开展应用试点,健全电子印章使用管理机制,2020年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印章支撑体系。

11.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

强化平安山东、应急指挥、防灾减灾、生态治理、“互联网+监管”、社会信用等领域数据共享应用,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构建泛在、整体、共享、智能的“一张网”基层治理新机制,推动治理模式由低效到高效、被动到主动、粗放到精准的变革。

围绕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社会关切的痛点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大数据解决方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分批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样板,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12.推动宏观决策科学化。

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长效机制,统筹政用、商用、民用大数据,强化关联分析和挖掘应用,增强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2020年年底前,形成一批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应用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调整优化大数据主管部门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强化规划编制、标准制定、业务指导、监管督查、评估改进等职责,减少微观事务的参与和管理。

(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推进大数据地方立法,加快制定促进全省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地方性法规。坚持标准先行,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实施一批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服务、安全管理等领域的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和实施效果评估,深化标准推广应用。

(三)创新集约管理模式。强化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归口管理,统筹项目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数据一体化汇聚应用。定期发布省级统建清单,不断扩大统建范围,规范省以下项目建设管理,建立“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管理体系。实行“管运分离”,优化政府采购信息化服务工作机制。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数字山东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社会力量合作,搭建省大数据研究平台,实现人才共用、技术共享。制定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开通大数据人才绿色通道,打造全国大数据人才发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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