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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内容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9〕83号),完善我省企业技术创新生态环境,实现技术创新活动对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的全覆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夯实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工作基础,按照统一组织、市县为主、分层分类、部门协同的原则,集中组织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创新服务,确保2020年实现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全覆盖,为实现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省级部门、市县部门、创新企业三方帮扶体系。

1.推动部门帮扶对接。按照“职能对口、工作对应”的原则,各相关厅局负责推进职能内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省各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行业、本领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系统梳理和帮扶对接,做到一一对应、全部覆盖。

2.强化市县帮扶对接。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负责”的原则,各市政府是创新活动全覆盖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推动本区域内规上工业企业创新活动,负责各行业创新活动推进工作,确保所有规上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帮扶对接范围。各县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推进企业创新活动开展。

3.指导企业帮扶对接。按照“行业对口、全面对应”的原则,已经开展创新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积极支持帮助行业内企业根据发展实际,采取“一带一”“一带多”的方式,与未开展创新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进行帮扶对接。各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创新企业帮扶对接企业分工方案。

(二)构建产业联盟、行业专家、创新平台三层指导体系。

1.产业联盟引导机制。加快各级各类产业联盟建设,确保2020年实现对14大牵引性、标志性、引领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全覆盖。以“龙头企业+研发机构+配套企业+要素保障”为模式,通过产业链配套带动创新协同、上下游耦合联动,促进产业链完善和价值链提升。产业联盟设立专家委员会,重点指导联盟内部未开展创新活动的成员开展创新活动,并积极向行业内未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进行拓展,针对性提出帮扶措施。

2.专家团队指导机制。发挥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利用既有技术交流、交易、对接平台,联合组建专家团队,分行业针对产业的创新短板进行精准指导,弥补产业创新链条的欠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创新活动的全覆盖。推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以企业技术创新实际需求为导向,与省内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和协同创新。促进与C9及其他高水平大学、与中科院等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协议得到全面落实,加速对各行业创新发展的指导。

3.创新平台辅导机制。鼓励领军企业、高水平创新平台发挥辐射带动能力,指导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推进研发资源互补与合作模式创新,带动全产业链创新活动的开展。指导规上企业与全国重大创新平台和行业龙头企业全面对接对标,推进高端创新平台、一流创新基地分行业分领域精准对标,推动企业在对标一流中获得大的提升和改进,争取在创新领域有所突破、有所成就、有所发展。

(三)实施关键技术、创新项目、试点示范三个百项引领。

1.加强百项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各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凝练、申报,编制年度重点行业百项关键共性技术导向目录,重点推进绿色能源产业、先进制造产业、数字产业三大产业中100项关键技术研发。积极跟踪国内外技术发展情况,对年度重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导向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2.强化百项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围绕百项关键技术研发明确的技术路径,着眼于“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链”,组织企业申报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遴选确定100个项目列入年度百项重点创新项目计划,进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库,并向省科技重大专项联席会议积极推荐,争取获得重大专项支持。

3.加快百家创新示范引领。推进各级各类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大数据试点、氢能试点示范及其他试点示范建设,引导试点示范做好示范经验的归纳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通过试点示范加快节能环保、大数据、氢能等先进产品、先进技术和技术标准的应用,助力产品质量提升,带动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组织方式

全省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市县主导、企业协同,抽调骨干力量,实现对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推进创新活动全覆盖。

(一)成立部门创新活动推进小组。

省直各部门按照“领导牵头、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对应领域创新活动推进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创新活动推进工作开展,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省工信厅创新活动推进小组负责全省创新全覆盖情况的汇总报告。

(二)组建各市创新活动推进小组。

各市要成立由市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级创新活动推进小组,推进小组下设由相关部门牵头的领域创新活动推进工作组,政府机关、产业联盟、专家团队、创新先锋等相关人员混合编组,具体负责与规上企业全帮扶对接,推进创新活动全覆盖。

四、工作步骤

(一)印发方案。

各市、各部门要梳理本地区、本领域内规上工业企业名单以及企业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创新活动台账,适时印发本地区、本领域创新活动工作计划,并将创新活动台账和工作计划按要求报送省工信厅创新活动推进小组。

(二)前期准备。

1.抽调干部。确定各部门、各市创新活动推进小组及工作组成员,每个工作组有5-6名成员,至少有1名处级干部,1名高校、科研院所或创新平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对应所有未开展创新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

2.梳理政策。由各部门梳理中央及省市出台的重要创新政策并汇编成册,各工作组根据服务对象特点提出相应政策菜单,突出精准到位。

3.收集问题。各工作组通过问卷调查、工作调研等形式,提前收集创新活动开展的代表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开展精准帮扶。

(三)推进服务。

1.各推进小组(工作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现场对接等多种形式,了解未开展创新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情况,宣传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收集需解决的问题。

2.对企业创新活动中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创新活动台账,对属于政府职能范围问题的,对接省和市县有关部门,着力协调解决;属于企业自身问题的,督促企业尽快解决。

3.根据建立的创新活动台账,各市、各部门创新活动推进小组充分利用保障机制,推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全覆盖活动,按月报送创新活动推进情况,确保全覆盖任务完成。

(四)成果总结。

2021年1月10日前,各市、各部门创新活动推进小组总结创新推进情况,对仍需持续推进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1月25日前,省工信厅创新活动推进小组将全省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

五、保障机制

(一)构建考核推进、调度运行、简报通报三项机制。

1.目标考核制度。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产业联盟建设情况、企业研发机构组建情况、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比重、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等作为创新活动目标,纳入省政府13710督办事项,强化对各市、各相关部门的督促,并作为对各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部门年度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

2.调度运行制度。各市、各部门创新活动推进小组每月5日前,将上月创新活动台账进展情况报省工信厅创新活动推进小组,对全省创新活动工作进行总体调度。

3.简报通报制度。各市、各部门创新活动推进小组及时将推进创新活动工作情况撰写简报报省工信厅创新活动推进小组。建立企业创新活动销号制度,对创新活动推进新的进展情况每月进行通报,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覆盖。

(二)做好资金、政策、环境三大支撑。

1.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新动能专项资金作用,全面支持创新平台创建、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创新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活动。引导银行、券商、投资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参与,建立山西省产融创新金融服务联合体,探索建立覆盖企业创新发展全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设立投资基金、组建产融研究院、交流培训等各种形式为企业提供平等自由、开放互助、资源共享的专业化金融服务。

2.政策保障。研究制定《山西省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推动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与政府首购相结合的新模式。依法依规落实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等优惠政策,积极探索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省级配套政策。

3.环境保障。制定“企业创新板”发展指导意见,打造“科创板”孵化器,加快“企业创新板”发展速度,瞄准我省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现代煤化工、新能源等优势产业,筛选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挂牌,并支持企业转板上市。依托工业云平台和省市县三级96302企业服务热线,开展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强化线上、线下政策宣贯,建立部门协同合作、服务无缝对接的主动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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