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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要点有哪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确保完成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目标任务,促进工业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美丽贵州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将工业节能目标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加快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鼓励使用《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中的技术和设备,贯彻落实国家《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加大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力度。充分用好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及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等,大力支持工业节能技改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鼓励企业绿色生产,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能效之星”产品。

二、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深入开展工业碳排放摸底调研工作,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指导重点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动措施。把握“十四五”关键期、窗口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落实国家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提升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三、深入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制定年度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继续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察,完成国家下达的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作用,督促各市州工信部门做好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用能企业能源管理等日常节能监察工作,做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围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加快推行绿色设计,引导企业创建绿色数据中心、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培育一批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升绿色化生产水平。

五、实施工业节水行动。加大节水宣传,提高节水意识,推广一批先进成熟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围绕钢铁、石化化工、食品、医药等重点高耗水行业,鼓励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建设一批重点水效提升项目,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有效提升企业用水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开展水效“领跑者”活动,努力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六、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加强工业节能诊断宣传,引导企业提高节能诊断意识。组织全省100户以上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工作,帮助企业挖掘节能降耗潜力,扩大节能诊断成果运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实施绿色化改造,提升能源管理水平。

七、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深入推进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的调度,紧盯和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积极培育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推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促进粉煤灰、冶金渣、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和院校,积极攻关电解锰渣、赤泥等难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加强重点企业工业固废产生利用跟踪调度,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等。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依靠技术创新驱动,推进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重点领域规模化发展,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九、推动工业领域生态环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整改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履行省级河长责任单位职责,推进落实好三岔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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