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问答

湖南省动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内容是什么?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扎实落实“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科技创新动力支撑,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打造“三个高地”为目标,以深化创新型湖南建设为统揽,以十大技术攻关项目为示范,以四大实验室为牵引,以“三尖”创新人才为重点,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引擎,以科技体制改革为抓手,抢占技术、产业、平台、人才制高点,营造一流创新生态,不断激发创新“第一动力”“主动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到2025年,全省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培育形成若干万亿级优势产业、千亿级新兴产业,一批千亿级、百亿级领军型、创新型企业,逐步形成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区域创新整体跃升行动

1.创建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落实“强省会”战略,支持以长沙为核心,株洲、湘潭为两翼,创建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化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沙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撑长株潭都市圈创新发展。高水平谋划湘江科学城,集中布局一批大学研究基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的拓展融合区,支撑建设湘江西岸科创走廊,带动长株潭创新一体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长沙、株洲、湘潭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建设省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衡阳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及辐射-线粒体与人类重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打造衡州大道数字经济走廊,支撑建设现代产业强市。支持岳阳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国家热塑性弹性体技术创新中心,支撑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加快推进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模式。(衡阳、岳阳、郴州市人民政府)

3.强化多点多极发力。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以“五好”园区创建为导向,加快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推动岳阳临港高新区、娄底高新区、湘西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编制全省高新区创新地图,提升高新区发展质量,2025年园区制造业亩均投入强度、产出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行动

1.对标国家实验室建设岳麓山实验室。加快推进岳麓山实验室长沙总部建设,完善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实施一批种业创新项目,边建设、边研究、边出成果。2022年初步构建形成协同高效的实验室体系和管理机制,到2025年总投入100亿元,组建一批功能研究部、公共创新平台、品种创制中心、成果转化中心和科研试验基地,成为国家种业创新战略科技力量。(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长沙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湖南省实验室。聚焦先进计算与人工智能建设湘江实验室,加快在算力、算法和算据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聚焦精准医学建设芙蓉实验室,在精准检测与诊断、精准药物与治疗、精准器械与干预三大方向进行布局。聚焦工业“六基”攻关建设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实行“创新服务+联合攻关”的运行机制,建设5大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创建国家先进制造实验室的重要支撑力量。2022年完成3个省实验室建设方案编制并挂牌启动,2025年在聚人才、出成果、建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坚持“争先保优、联合创优、调整做优”,“一室一策”优化完善重组方案,2022年争取6家以上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纳入全国首批试点,2025年全面完成重组,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数量及比重稳中有升。(省科技厅牵头,各实验室依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提升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创新中心建设。在工程机械、智能网联汽车、北斗应用、功率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领域争创和建设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在战略稀有金属矿产、先进运载装备与材料等领域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优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功能布局,组建3—5个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10家以上。加快军民科技融合协同创新,协同推进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全面完成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升级改造并投入运营,推进下一代天河超级计算机研制并争取率先落地湖南。加快推动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建设,2023年全面竣工并投入运营。加快推进力能极端实验装置、航空发动机风洞实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建2—3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

1.攻克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聚焦“3+3+2”产业集群和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梳理卡脖子技术、反遏制技术、杀手锏技术、颠覆性技术“四张清单”,精准部署实施“十大技术攻关项目”和重点科技专项。滚动编制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关键产品攻关项目清单,每年组织实施“产品创新强基项目”。加强生物育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低镉水稻等领域创制一批重大战略品种,支撑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2022年力争突破100项关键核心技术,到2025年取得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产业化科技成果,形成4个万亿级产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突破前沿原创引领技术。依托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前瞻部署一批长期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力争2025年取得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在深地深海深空、增材制造/激光制造/精密制造、新一代半导体、人工智能、新材料、氢能源、新型生物医药、医疗等前沿领域取得一批引领性成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赋能。积极推动运用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工业传感器、5G等技术,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每年推动100家以上中小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到2025年产业数字化规模突破17500亿元。在司法、治安、突发事件快速处理等领域研发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促进社会治理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4.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制订科技创新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强化减碳零碳负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新型节能材料、新能源、高效储能材料等技术攻关。定期编制发布低碳、节能、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技术、装备、产品目录,支持企业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建设绿色工厂。到2025年新增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00家以上,绿色低碳产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创新型企业增量提质行动

1.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十百千万”培育工程,评选发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贡献百强、高成长百强、创新能力百强,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万家,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5万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规上企业竞争力。加快临规企业、潜力企业“小升规”,明显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覆盖面,打造一批领航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2.5万家以上,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突破500家、2000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达到50个。(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创新政策支持。落实精准服务企业科技政策“新十条”,实施企业研发奖补政策。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管理,优化税费优惠政策推送机制。(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国资国企创新发展。推动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加快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2022年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2025年实现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突破5%。(省国资委牵头)

(五)实施“三尖”创新人才引培行动

1.大力引培顶尖、拔尖、荷尖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每年培养引进3名左右战略科学家,给予支持期最长5年、最高1亿元的综合支持;每年培养引进3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给予支持期最长3年、最高3000万元的综合支持;每年发掘和培育30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给予不低于50万元经费支持。编制发布人才需求清单,实行靶向引才、专家荐才、柔性引才。聘请“湖湘引才大使”,打造全省统一“智汇潇湘”人才活动品牌。推动校企合作和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0万人。(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扩大预算编制自主权、预算调剂自主权、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以及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技人才更大科研自主权。扩大用人单位在岗位设置、人才评聘、职称薪酬等方面的自主权。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省市人才优惠政策协同,推进长株潭人才一体化发展,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集成服务。扩大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用好“芙蓉人才贷”,完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动

1.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强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体系建设,征集、梳理、发布科技成果需求清单、行业共性需求清单、企业技术需求清单、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指导组织开展技术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加快熟化、产业化。大力发展综合性、专业化中试基地,培育专业化孵化载体,完善创业孵化链条。(省科技厅牵头)

2.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优惠、科研人员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等政策和尽职免责制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首轮流片、软件首版次应用等政策支持力度,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加快建设湖南金融中心,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改革试点,推动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鼓励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全面推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2022年实现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累计发放50亿元,2023年累计发放突破100亿元。动态调整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着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上市,2025年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00家以上,总市值达3万亿元以上。(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科技体制改革攻坚行动

1.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修订《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湖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地方性法规。实施《湖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开展科研项目组织、科研经费管理、科技计划管理、科技成果评价等改革试点任务,力争到2025年形成更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制度体系,营造一流创新生态。(省科技厅牵头)

2.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实施承诺和报告制度,推进科研失信信息汇交和联合惩戒。紧盯科研前沿,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升科技伦理治理能力。高标准建设湖南科技创新馆,办好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等大型科普活动,到2025年我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在关键前沿领域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八)实施开放合作创新提升行动

1.积极融入全球和区域创新合作网络。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非洲国家等新兴市场为重点,推动优势产业、优势技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外包业务外向发展。依托“京洽会”“沪洽周”“港洽周”,对接引进先进地区创新资源。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深化与相关国家(地区)科技创新合作,到2025年新建30家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湘鄂赣三省技术协同攻关、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加快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共同体。(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与大院大所大企合作共建。对接争取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军事科学院等支撑我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在湘新设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和高水平研究院。(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创新型湖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问题会商、信息通报和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压实责任,细化举措,落实落地。(省科技厅牵头)

(二)加大创新投入。实施“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完善研发奖补政策,确保全省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快速增长。(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牵头)

(三)强化督查调度。创新型湖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定期调度通报实施情况。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反馈,共同研究解决。(省科技厅、省政府督查室牵头)

关于我们

       我们致力于打造互联网最专业的国情知识互动社区。与你一起分享中国的基本情况。
       我们用知识为中国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