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有哪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和考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女性在科技兴赣六大行动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营造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成才良好环境,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鼓励和支持措施。
一、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
1.适当放宽女性科技人才在申报赣鄱俊才支持计划—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青年人才类别、省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要求,女性申请人年龄在现有要求上放宽2周岁。
2.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允许因生育或处于孕哺期的女性科技人才延长结题时间1年。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资助女性科技人才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
3.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牵头承担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技人才科研专项。
4.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在我省出国(境)培训计划项目中的选派数量,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出国访学深造、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5.在省科技奖励工作中,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申报省科技奖,鼓励提名更多女性科技人才的项目。
6.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
二、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7.举办江西省女性创新创业相关主题的赛事活动,搭建女性创业成果展示平台,扶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8.鼓励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要求科技特派团成员至少包括1名女性科技人才。有关工作成效作为年终考评、职务晋升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9.支持在省级重大科技活动中设置女性科技人才活动专场。
三、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
10.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科技人才进入省科技专家库,女性科技专家入库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至30%以上。
11.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在省重大科技战略咨询、科技政策制定、科技伦理治理和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等科技活动中的参与度。
四、营造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成才良好氛围
12.强化女性科技人才引领服务,举办女性人才研修班。选拔、推荐在科技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科技人员(科研团队)申报参评三八红旗手(集体)等荣誉,激励带动更多女性投身科技、致力创新。
13.组织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更好地引领女性科技人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助力高质量发展。
14.在省科技厅、省妇联等单位官方网站开设女性科技人才宣传专题,大力宣传女性科技人才典型事迹和重要贡献。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